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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定位与性质

时间:2021-04-20 07:48
本文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定位与性质,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0日讯:

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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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技术员童鞋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要点:理解我国安全生产的新方针;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培训学时:8学时。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及主要法律制度一、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新的安全生产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指导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第一”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生产各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要积极主动地预防事故的发生。“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总结近年来安全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安全生产方针是我们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包括煤矿企业在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的组织与管理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产生方针;广大职工要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并在生产

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案

一、凡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在立项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国家煤矿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的对策和具体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联合试运转报告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二、煤矿生产矿井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必须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三、设计单位必须根据安全预评价结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即:安全专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四、根据国家局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评价报告实行审查、备案程序。为便于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省煤矿实际,特对相关程序规定如下:

1、煤矿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报告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审查,或由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

2、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的审查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矿井生产能力实行分级管理。年生产能力在6万吨(含6万吨)以上矿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审查;或由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员参与;年生产能力在6万吨以下矿井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审查,或由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员参与。各审查机构应将安全评价报告连同审查意见一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3、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省范围内各类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即安全专篇)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据国家局令第六号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安全评价、设计审查、施工、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煤矿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3.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题名

正题名: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副题名及其它说明题名信息的汉语拼音: mei kuang an quan sheng chan fa lv fa gui hui bian

责任者

第一责任说明: 曹长武主编

其它责任说明: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编委会编

个人名称: 曹长武

年代: 1937~

责任方式: 主编

个人名称汉语拼音: cao chang wu

出版发行

出版地: 北京

出版者名称: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9

分类号: D922.549

ISBN

ISBN: 978-7-5066-5121-9

定价: CNY85.00

载体形态

数量及单位: 621页

尺寸或开本: 26cm

提要、文摘或全文: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综合性法规政策三个部分,收集了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性文件共63件。曹长武 - 1937~,曾任职于山东电力研究院,全国煤炭及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著有《动力燃料测试技术》、《电力用煤采制化技术及其应用》、《环境保护》等

4.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案

一、凡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在立项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国家煤矿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的对策和具体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联合试运转报告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二、煤矿生产矿井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必须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三、设计单位必须根据安全预评价结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即:安全专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四、根据国家局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评价报告实行审查、备案程序。为便于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省煤矿实际,特对相关程序规定如下:

1、煤矿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报告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审查,或由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

2、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的审查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矿井生产能力实行分级管理。年生产能力在6万吨(含6万吨)以上矿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审查;或由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员参与;年生产能力在6万吨以下矿井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审查,或由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员参与。各审查机构应将安全评价报告连同审查意见一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3、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省范围内各类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即安全专篇)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据国家局令第六号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安全评价、设计审查、施工、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煤矿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5.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条件:1、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 2、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3、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5、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6、煤矿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煤矿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当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8、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6.谁能告诉我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发展较快,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形成。主要有四个部分:

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

二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四是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地方规章。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有:

(1)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2)行政法规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有《XX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XX省煤炭法实施办法》等。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

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二)《矿山安全法》

(三)《煤炭法》

(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五)《煤矿安全规程》(简称《规程》)

(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简称《处罚办法》)

7.谁能告诉我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发展较快,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形成。

主要有四个部分: 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 二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四是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地方规章。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有: (1)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2)行政法规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有《XX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XX省煤炭法实施办法》等。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 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二)《矿山安全法》 (三)《煤炭法》 (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五)《煤矿安全规程》(简称《规程》) (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简称《处罚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定位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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