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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2 20:06
本文关于公共服务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2日讯:

1.公共行为规范内容

工作人员在公共服务中应当履行的行为: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严格按照局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并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等一次性告知咨询人,切实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

(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的工作用语和工作礼仪进行行政执法;

(四)对于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且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前提下,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

工作人员在公共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不按照局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不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

(四)不一次性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方法及相关手续等告知咨询人;

(五)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规范的工作用语及工作礼仪执行公务;

(六)不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且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前提下,不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七)不在规定期限内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投诉的当事人;

(八)揽权诿责,以情代法,徇私枉法;

(九)其他与我局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称的行为或表现。

2.公共行为规范内容

工作人员在公共服务中应当履行的行为: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严格按照局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并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等一次性告知咨询人,切实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

(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的工作用语和工作礼仪进行行政执法;

(四)对于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且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前提下,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

工作人员在公共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不按照局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不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

(四)不一次性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方法及相关手续等告知咨询人;

(五)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规范的工作用语及工作礼仪执行公务;

(六)不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且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前提下,不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七)不在规定期限内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投诉的当事人;

(八)揽权诿责,以情代法,徇私枉法;

(九)其他与我局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称的行为或表现。

3.社区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1、关于社区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可以参看社区居委会工作实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社区居委会工作实务:主要介绍社区建设的一些基本的实务和技能,所讲内容有社区工作基本知识和社区主要工作实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扩展资料:

作用:

一、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二、法律法规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法规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

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

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严格及时有效的执法也可以警示人们,未违法,违法必受罚,受罚不可变通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法规

4.2016年中央颁布了哪些政策性的法律法规

您好!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法律法规如下:

一 交通法规:

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对现有的条款作以下调整:

凡违反交通规则者罚款额为扣分数量的一千倍,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交通整治,第一时间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享受被举报违法违规者的罚款的百分之十的奖励。同一违章记录,举报者以时间优先的原则领取奖励。

取消交通事故中保护弱者的条款,对于交通事故中违章一方必须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当事人全部损失。

对于酒驾一律吊销驾照,判刑2年,醉驾者五年内不得取得驾照,判刑2年!对于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者除吊销驾照外,判刑5年起。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者,起判7年,致人死亡者,最高可判死刑。

在机动车辆无行驶权时发生事故必须负全部责任,在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的行为,扣三分,罚三千。行人在非人行横道横穿时与车辆发生事故,行人全责并赔偿对方损失。

二,银行业。

鉴于现银行业乱象,法律作以下规定,谁的错误谁承担损失。由于银行故障造成的损失由银行承担。储户有存取款时,发现问题必须当面提出质疑,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储户承担。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人民币,否则视为违法,罚款拒收额的一万倍。同时欢迎举报,将以罚款的百分之十作为奖励。

三,酒店餐饮

为促进食品安全,加大对餐饮的惩治力度,对酒店餐饮的违法行为,及不合格的食品安全对当事企业作以下处罚:凡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企业罚没上一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同时对举报者以罚款的百分之十的奖励。

四,零售业

为规范市场行为,对销售不合格,过期食品,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涉事企业也将罚没上一年度的全年的销售额,对于举报人以百分之十的奖励。

五,其他犯罪行为

对于执行法律的警察本身就是法律的象征,凡是对警察有攻击行为者,一律视为袭警。袭警者将被判刑5年起。如造成警察受伤者10年起判,最高可判死刑。

公民在遇到生命财产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自卫措施。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大反腐力度,行贿者将于受贿者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当行贿者在一年内举报受贿者的犯罪行为,可免受行贿罪处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废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犯罪嫌疑人的免罚条款,及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所有犯罪行为一视同仁。凡满十二岁以上者犯罪行为必须受到制裁!十二岁以下者违法,父母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取消无期徒刑,凡罪行累积判刑达到三十年者,一律判处死刑。凡抢劫者起判二十年,并有伤害他人行为者,一律判死刑。对盗窃罪起判十年,在盗窃中被发现而反抗者,一律视为抢劫。

同时为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执法者的违法行为将视公民的两倍处罚。

为实现民主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凡在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论高官平民,富商贫民,所有执法者违法,加倍处罚。

真是做梦啊!怎么可能实现!希望有一天能够实施。

另外,《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持有人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其中,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规定。

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政策,将来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生育假都会延长。至于到底能延长多少,就要看各地的规定了。

谢谢阅读!

5.法律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法律服务中心为主贯彻便民、公益、专业和统一的原则。

1、便民。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等各项司法行政职能资源,前移至法律服务中心,形成窗口集合,为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提供方便。

2、公益。中心办理、受理各项法律服务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指引当事人办理司法鉴定、公证等有偿法律服务时,向当事人说明收费主体和收费标准,中心不代收任何费用。

3、专业。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为当事人提供涉及司法行政的法律服务业务保证准确、全面。

4、统一。规范服务窗口设置,统一受理当事人的法律服务申请,集中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哪些法律法规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当地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是针对政府采购的专门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是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另外全国各地省市还分别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进行具体的实施。

7.法律服务管理相关规定

掌握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对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实际运用水平,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行为,更好地保障业主、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通过运用相关的物业法律法规,使得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能更好地掌握和区分物业服务企业在实际的管理服务中对物业和业主的责任与权限以及服务范围和内容,同时也能使员工掌握和运用物业的法律法规,做好本职工作并能够更加有效地与业主进行沟通。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应,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详见附录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闰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而制定的法律。

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制定《合同法》。

《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制定的。

《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12月26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6)《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主要是对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词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坏责任作了明确的责任规定。《侵权责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7)《物业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于2003年5月28日由国务院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8)《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为加强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维护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修缮责任,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而制定了《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这个规定由建设部于1989年11月21日颁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9)《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 为加强城市房屋修绪的管理,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自1991年8月1日起施行。 (1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由建设部和财政部于2007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11)《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而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于2003年11月13日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1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为了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由建设部于2000年6月30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M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由建设部于2002年3月5日发布,自5月1日起施行。

(14)《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为了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明确在房屋接管验收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由建设部于1991年2月4日发布了《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并于7月1日起实施。 (15)《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消费的理念。

8.社区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和社区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行政法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

社区涉及的法律规定不是很多,往往是所在社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社区实际情况自行指定规则,其社区可有不同职务的带头人,相当于干部,职责也不同。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爱护公共财产。

2、协助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和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协助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护本社区的交通、通讯、能源等市政公共设施。

3、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共驻共建,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安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7、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8、参与业主委员会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支持。

9、加强社区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促进团结、互助,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区进行合作。

10、向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11、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

1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带头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

2、主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居民委员会工作会议,督促各下属委员会做好本职工作,协调居民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努力建设一个团结协作、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社区领导集体。

3、积极推进社区建设,为居民群众提供生活便利、环境优雅、文化活跃、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4、负责财经审批,认真执行财会管理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做到帐目清楚,定期公开。

5、虚心接受政府极其部门的指导,积极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汇报和反映社区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社区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副主任岗位职责

1、当好主任的参谋和助手,协助主任完成社区工作和上级布置的任务。

2、除抓好分管工作外,协助主任布置、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帮助和指导下设工作委员会及居民小组的工作。

3、负责社区各类资料,数据的积累和保管,及时汇总和上报各类信息。

4、协助主任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及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积极发展社区服务等公共福利事业。

5、主任不在时,代行主任职责。

委员岗位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社区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按照分工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做好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深入社区,了解民情,听取意见,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求助,解决社区居民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反馈有关问题和意见,提出可行性建议。

4、加强与政府部门、驻社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全面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5、维护班子团结,搞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公共服务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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