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财务部门是否可以负责部分内审内控工作?,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7-17日讯:
能不能干实际上区分一个本质,运动员和裁判员不能是一个部门。财务部门与审计部门是分离的,但与内控可以为一体,内控分为两部分,内控的建设财务可以做,内控的评价是审计部门做。但有一点,财务部门不是不可以做内审,只不过职责不在财务部门,这里的内审实际上属于自我评价,自我审查,以便把执行风险降到最低。
一、不兼容的职责及侧重点对于财务部门来说,不兼容岗位分离和风险控制很重要,这是基本要求和内部岗位的要求,那就清楚什么应该是分离的,什么是运动员和裁判员不能在一起的职能。
所以财务部门实际上属于业务部门,重在执行,审计的角度在于风险,侧重于有没有规范执行。
二、内控每个部门都要做然后,对于内控来说,是属于全员性质的内部控制,会涉及很多环节,财务部分的内控就主要集中在业务层面中的预算、收支业务上,其他的业务如资产管理、基建工程管理、合同管理等,在内控层面上还有单位层面,比如组织架构,决策机制,人事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层面等。
有的单位内控工作的牵头部门会在财务,具体看单位如何去考虑,有的会把内控放在一个单独的部门。
三、内审与财务部门职责不兼容内审的独立存在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而且毋庸置疑,自己做的事情如何规范可以是报告,但不能直接作为评价的结果。财务
就像前面提到的一点,自我评价,自我检查可以做,实际上属于按照内审职责内容的一块内容,只不过需要审计部门进行评价。
对于财务人员来说,什么都学过,审计、税务、经济法律等等,考过cpa的人就更知道,你可能知道内审在做什么,你做过财务,做过内控,熟悉了整个公司的内控,内审对于来说不就是职责不同和角度不同么,不一定要明确得到一个答案,能不能做内审,实际上看到我这些分析,答案已经很清晰了。
总之,管理会计是方向,不一定转换角色,但要学会转变角度,管理的思维某种角度就是内控的思维,内审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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