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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与环境风险的界定

时间:2022-05-16 05:21
本文关于环境影响与环境风险的界定,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5-16日讯:

我国于2002年制定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其目的是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要求在我国领域或管辖的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

2004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评价流程包括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后果计算、风险评价、风险管理和应急措施等共六项。因此,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考虑到CO2地质封存阶段的环境影响以封存的CO2泄漏对环境的风险为主,因此建议对CO2地质封存以环境风险评价为主。本章作者认为,CO2地质封存的环境风险是指CO2地质封存工程(灌注井、监测井、灌注设备、地下封存系统等)安装、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因CO2泄漏,对场地及周围一定区域内人群及生态环境系统产生危害、对土壤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等的风险。

考虑到CO2地质封存的特殊性,在此特别强调如下两点:

(1)CO2地质封存环境风险因素以生产设施和物质因素为主,主要包括CO2地质封存工程施工、灌注工程实施与管理以及建设和运行期间的物质产生。风险环节是废弃井、灌注井和监测井井筒的完整性和井口装置等相关工程单元机械失效,以及封存期间的CO2泄漏。

(2)CO2地质封存环境风险的主要风险物为CO2,主要的风险事故为CO2泄漏,承灾体为人群及其与之密切相关的水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和动、植物生态环境。评价的重点是事故态下的CO2泄漏,对人群和生态系统的损害程度和对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污染程度。

CO2地质封存的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借鉴地下储气库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定,但又区别于地下储气库:第一,封存的CO2无毒无味,有别于天然气;第二,CO2永久封于地下,而地下储气库既有封存也有使用;第三,封存的CO2有可能和地下物质发生化学反应,溶解或生成矿物,CO2泄漏时,可造成浅层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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