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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投资限制

时间:2021-06-05 11:49
本文关于pe投资限制,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6-05日讯:

1.VC,PE和天使投资是什么意思

1.VC,风险投资(英语:Venture Capital)简称风投,又译称为创业投资。

主要是指向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取得该公司股份的一种融资方式。

风险投资是私人股权投资的一种形式。风险投资公司为一专业的投资公司,由一群具有科技及财务相关知识与经验的人所组合而成的,经由直接投资获取投资公司股权的方式,提供资金给需要资金者(被投资公司)。

风投公司的资金大多用于投资新创事业或是未上市企业(虽然现今法规上已大幅放宽资金用途),并不以经营被投资公司为目的,仅是提供资金及专业上的知识与经验,以协助被投资公司获取更大的利润为目的,所以是一追求长期利润的高风险高报酬事业。

2.PE,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是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

在交易实施过程中,PE会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兼并与收购(M&A)或管理层回购(MBO)等方式退出获利。

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E投资者寻找优秀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公司,注资其中,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推动公司发展、上市,此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利。

3.天使投资,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

此词源于纽约百老汇,1978年在美国首次使用。指具有一定净财富的人士,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风险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的直接投资。属于自发而又分散的民间投资方式。

这些进行投资的人士被称为“投资天使”。用于投资的资本称为“天使资本”。 天使投资是风险投资的一种形式,再根据天使投资人的投资数量以及对被投资企业可能提供的综合资源进行投资。

区别

1.投资者不同

天使投资,一般天使投资人一般是事业比较成功的个人,大都属于个人行为,有时还会是一些小的资金公司运作。

VC与PE,一般都是企业行为。

2.投资金额不同

天使投资,投资金额不限,少则几万,多则几百万,要看投资人的实力和投资项目需要的钱。

VC与PE,投资金额多在1000万RMB以上,有时会有几家VC联合投资的情况,投机金额可能是亿级别的。

3.介入企业节点不同

天使投资,一般在公司初创、起步期时期进行投资。

VC,公司发展中早期,有了比较成熟的商业计划、经营模式。

PE,一般是Pre-IPO时期,公司发展成熟期,公司已经有了上市的基础,达到了PE要求的收入或者盈利。

4.是否介入公司管理

天使投资,一般会参与公司的管理,并会做到密切的监督。

VC与PE,一般都不参与公司管理,但对公司经营团队要求很高。

5.退出机制

天使投资,一般在企业模式成熟以后,就会卖给VC与PE。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风险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使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股权投资

2.外资,国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有哪些限制

一、外资参与PE的限制,国内目前并没有在国家层面上对人民币基金能否募集外资及外资参与比例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在上海和北京已有允许外资参与PE的相关方案、政策出台。

像腾讯众创空间就是这样的,支持大众创新的新政策。 (一)上海市政府关于外资参与PE的试点方案(近期将在上海浦东新区展开试点) 方案要点如下: 1、出资比例:外资参与人民币PE基金的合计出资比例上限为50%,其将参照QFII模式,通过设立类似的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由外管局批准额度的方式进行。

申请QFLP资格的外资须达到一定条件,如管理基金的规模、从业经历等。 2、换汇额度:作为一支人民币PE基金发起人的外资GP和外资LP,其一次性换汇额度累计不得超过该人民币基金总规模的50%,其中GP换汇额度上限为5%。

3、投资领域:不得投资于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等。 (二)北京出台关于外资参与PE的相关政策 09年底,北京市金融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在京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对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京的注册设立、政策支持做出了相关规定。 暂行办法将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以中外合资形式依法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也可以外商独资形式依法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外商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应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允许公司名称中使用“基金管理”字样。

暂行办法明确了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可享受与内资基金相同的政策支持。对在北京注册的外商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其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可按照《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目前,我国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家出资企业,主要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根据现行的《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GP(普通合伙人,不出资金,直接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类似职业经理人)。

由此判断我国的国家出资企业仅可担任LP(即有限合作人,出资而不直接参与投资)参与投资基金方面的事宜。 除上述规定外,中国法律法规关于国资设立PE管理企业方面的限制,尚无其他。

3.VC,PE和天使投资是什么意思

VC:风险投资,简称VC(Venture Capital),是指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风险投资机构是风险投资体系(由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风险企业构成)中最核心的机构,是连接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金融中介,是风险投资最直接的参与者和实际操作者,同时也最直接地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PE:Private Equity(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天使投资:天使投资(Angel Investment),是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是指富有的个人或机构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一次性的前期投资。 天使投资人又被称为投资天使。天使投资是风险投资的一种形式,在根据天使投资人的投资数量以及对被投资企业可能提供的综合资源进行投资。

三者区别:

对应企业投资金额不同

天使投资:500万(人民币)以下

VC:千万量级

PE:资金+产业背景/资源

投资用途不同

天使投资:搭建团队

VC:为企业发展做准备

PE:长期战略式产业资源整合

投资安全性不同

天使投资/VC:行业趋势具有不可预测性和极大投资风险

PE:相对比较安全

企业要求不同

天使投资:没什么要求,有想法,有激情可以打动人即可

VC:团队发展齐全或已有良好的业绩

PE:发展成熟型企业

4.投资里的PE是指什么

PE翻译成狭义的股权投资,即“私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面向有风险辨识能力的自然人或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来募集资金。 引入PE投资应该要注意: 1. 私募股权融资进入阶段。

国内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全部加起来约3000家,但是中国有近千万家企业,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9年,企业从创业到上市,概率微小。企业经营还有个“死亡之谷”定律,绝大部分创业项目在头3年内死亡,企业设立满3年后才慢慢爬出死亡之谷。

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项目的甄选应非常严格 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企业的接洽。在中国,绝大多数私募交易谈判的发起来自于私募股权投资或基金朋友的推介以及中介机构的推销。

中国经济周期性特点非常明显,在不同的经济周期下,企业寻求基金、基金追逐企业的现象总是周而复始地循环。一般而言,在经济景气阶段,一家好企业往往同时被多家基金追求,特别是在新能源、医药、环保、教育、连锁等领域,只要企业有私募意愿,企业素质不是太差,基金往往闻风而动。

3. 企业是否需要引入PE投资和什么阶段融资需要根据企业自身发展情况而定,企业所处的行业前景、自身团队、财务状况、规范性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值得去做PE融资,有很多传统行业的企业基本与PE投资无缘。有一点,企业处于上升期是企业股权融资的好时机,而绝非步入困境的时候再想起融资。

5.投资PE行不行

投资pe要看几个方面的条件:

1、你是否是个合格的投资者。pe对投资人有较高要求,要求投资人有较多的可支配资产,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资金使用时间(一般在3至五年)也有要求;

2、选择适合的pe。不同的pe机构有不同的投资风格,有的会投资高风险但收益极高的项目,如软银、红杉;有的会投资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项目,如鼎晖和九鼎;你可以根据自己对风险的偏好进行选择;

3、pe投资也要和宏观经济等其他方面结合起来考虑。比如中国目前是一个经济持续增长,资产证券化不断发展,同时在股票发行上存在行政管制,这样一个发展阶段对PE是好的;相反,美国的PE已经经历了中国目前这个发展阶段,而进入并购阶段,即不是pe的好的阶段。

6.证券公司做私募投资的有没有法律限制

第七十三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四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第七十五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十六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第八十一条 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条 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第八十三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7.PE的投资形式是怎样的

1. 由于PE投资在中国还属于新兴投资领域,PE投资公司经验少,投资风格尚在形成中,人员变动大,这些都使PE投资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2. 作为一种新兴的、另类高风险投资,PE投资的特点鲜明。首先,PE投资采取的是非公开的私募形式,只吸收少数机构和个人参与。其次,PE投资的存续时间比较长,且缺乏公开交易市场。这个特点决定了PE投资的流动性差,只适合高净值客户的闲散资金,例如用资产总额的5%-10%进行投资。但对投资者而言,PE投资的自主性不强:PE投资基金成立以后就要完全交给专业团队投资管理,是对专业团队完全的信任和授权。

8.什么是PE股权投资

PE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 (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广义私债股权

广义的PE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

狭义私债股权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国PE主要是指这一类投资。

9.PE投资如何规避政策风险

所谓政策风险,主要指由于国家新政策的出台,企业生产的产品所对应的市场突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在全世界每一个国家,政府的政策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如税收政策,劳动法规,环境法规,竞争规则,价格控制。

国家政策的变化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有时甚至可以对工商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通常影响是负面的,但并非总是如此。当政府决定在中国许多大型城市禁止行驶天然气动力摩托车后,使该行业面临了重大危机,进而造成生产天然气动力摩托车的许多企业由此一蹶不振。但是,同样的决策却为电动摩托车制造企业创造了巨大的机会。2009年,中国电动车的消费超过4000万辆。

而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政策风险是国家政策在某一特定行业的突然改变带来的风险。这一变化可能会限制甚至剥夺企业继续创造利润的可能性。

活跃在中国资本市场的许多私募股权基金都认为,政策风险是影响所有中国企业的最大风险类别

每周都会有不同的新政策发布。通常新政策的目的是,鼓励某特定产业的发展,或者改变某特定产业中的产量过剩现象或无序竞争状况。

在过去几年中,风力发电行业是第一个受益于政策变化的行业。当成千上万个与风力发电相关的企业进入市场后,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超饱和状态。随后出台的新政策,叫停了继续膨胀的风力发电行业。在水泥行业,新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减少污染和关闭陈旧不符合环保的老工厂。后来,该政策进一步扩大,使水泥企业再上新项目,新设施变得更加困难。其目标是要防止产能过剩,进而保障目前的水泥企业能够继续创造利润。这些限制竞争的政策在不久的将来会松动,并非常有可能为企业创造新的扩张机会。这真的会发生吗?何时发生?这里没有明确的答案。因此,不仅是对那些水泥企业,对所有企业来说,政策风险是企业每日都会面临的风险。

政策的每一次转变可以创造也可以摧毁企业创造利润的能力。不是所有的政策都会被公开发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有时并不一致。企业可能由于听从错误的政策而错过发展的机会或面临严重的法律问题。

私募股权基金明白政策风险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风险。几乎没有任何企业可以规避政策风险;相反,在法律和政策的强制执行下,企业只有遵循。

虽然政策经常变化,但中国总的趋势是非常乐观的,政策风险在减少,而不是在增加。通过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的贸易法更加规范了,进而帮助降低了政策风险。中国经济变得更加开放和自由。成功越来越多地取决于市场的竞争,而不是取决于政府决定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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