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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工伤的有关赔偿法律知识

时间:2022-06-17 00:33
本文关于关于劳动工伤的有关赔偿法律知识,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6-17日讯:

1、向工伤认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和向伤残等级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2、在认定书未下达前,工伤治疗康复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3、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赔偿;6、赔偿内容:①医疗费按实际支付(含后续治疗疗费),②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单位出差标准支付,③营养费遵照医生意见确定,④住宿交通费按单位出差标准报销,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分别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⑥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终止的,另外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⑦根据GB/T16180-2006标准,你的伤残等级可能是7-8级。

保险营销员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时间累积不少于???????急用啊!!!!

我国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相关条文如下:

第三十九条
  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第四十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每年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所以楼主的问题答案应该是36小时。

对保险合同不适用的法律是

其实法律看起来较为分散,有多个部门法,但每个部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之间有着某些联系不能绝对的说某某法律绝对不实用保险合同。
但还是有些法律对于保险合同而言涉及的较少,如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等

本科保险学专业一般有什么课程?

保险学专业主要有: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外语、高等数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原理、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
再保险、精算学原理、非寿险精算、寿险精算、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保险基金管理与运行、财务管理、经济法、民法、保险法、海商法、国际风险管理与保险等课程。
保险学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保险学以及金融类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保险法律法规;
认识与把握国内外金融、保险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熟练使用1门外语,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
成为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面向服务、管理一线,具有就业有实力、双创有能力、发展有潜力的应用型高级保险人才。



扩展资料
保险学教材
“八五”期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编写了一套“高等院校金融类教材”,其中的保险教材既体现了保险基础的普及性,又反映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等险种的专业特色,为我国早期保险教育事业和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五”期间,教育部又启动了“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编写工作,一批新的保险主干教材面世并在教学中被选用。
新的教材既继承了前人的理论基础,又总结吸纳了我国保险业理论与实践发展成果,也借鉴了国际保险业最新研究内容。还有的学校积极借鉴国外保险理论研究成果,采用欧美优秀的保险原著直接用于教学。
保险主干教材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局面,丰富了保险教学的内容和视野。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保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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