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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总则内容是什么?

时间:2022-03-20 07:28
本文关于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总则内容是什么?,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3-20日讯:

我来教你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总则内容是:第一条为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 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未经银监会批准, 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 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 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银监会另有 规定的除外。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 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 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 方式。
第六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三) 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四)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 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五) 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六) 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 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七) 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八) 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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