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外资金融指哪些?,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1-18日讯:
一、外资金融指哪些?
就是指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和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外商独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二、利用外资有哪三种形式?具体点
我国利用外资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直接利用外资 和 间接利用外资
一、直接利用外资
二、间接利用外资
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指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集团、全球性国际货币体系、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如:投资总额10854万美元的宁西铁路新建项目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
2、外国政府贷款
指外国政府向我国提供的长期性援助贷款,它具有政府间开发援助的性质。其基本特点:①贷款条件比较优惠;②对贷款投向有一定规定;③对设备采购限制较严;④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与对外“窗口”制度。如:投资总额21000万美元的西气东输(安徽)管网工程新建项目是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3、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指境内机构向境外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借贷方式筹措的资金,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以外除外方股东贷款的境外借款。国际商业银行贷款虽然使用方向比较自由,部分贷款的利率水平也相对较低,但信贷条件严格,还款期限较短,风险较大,且与国际经济周期波动关联性很强。
4、出口信贷
指出口国政府通过银行对出口贸易提供的信贷。出口信贷按接受对象的不同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其中:买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商业信贷;卖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向本国出口商(卖方)提供的商业信贷,也是出口商向国外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的一种信贷方式。
5、对外发行债券
指我国政府、企业在境外资金市场向投资者发行的到期能够偿还、有一定收益的有价证券。债券按利率分,有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按偿还期分,有短期债券(1年以下)、中期债券(1-5年)和长期债券(5年以上)。
三、什么是利用外资?利用外资对我国国民经济会产生哪些不利影响?
利用外资发展经济。
间接利用外资是利用外资三种形式的另一种重要形式,主要有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等。
(1)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目前向我国提供多边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主要有世界银行(IBRD),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IFAD)和亚洲开发银行(ADB)及提供信贷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天津市1995年贷款1.12亿美元。
(2)外国政府贷款。是指外国政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优惠贷款,其赠与成份一般在35%以上。目前我国已与日本、比利时、丹麦、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德国、奥地利、瑞士、卢森堡、荷兰、挪威、瑞典、芬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科威特、韩国等建立双边政府贷款关系。我国使用日本政府贷款占2/3,其他国家政府贷款占1/3。天津市1995年贷款0.66亿美元。
(3)国际商业贷款。是我国对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以借贷方式筹集的各种资金的总称。包括国外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发行境外债券、国际金融租赁。
我国正逐步调整经济增长结构,对外资利用的战略主要就是减少以市场换技术的做法争取自主创新。
利是很多的:在中国这个资本饥渴的国度,利用外资可以暂时解决发展急需的资金。
当然弊端也不少了:
1、外资需要高的收益,我们不得不付出;
2、外资可能需要分享我们的收益,如资源、劳动力、知识等等
3、还有社会、环境、主权等方面的问题。
不过,从根本上看,利用外资的利是大于弊端的。可以节省我们发展的阶段,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如何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1)加强对外资投向的引导。在制造业继续吸引外资投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等制造环节的同时,今后要更多地吸引外资向农业和服务业投资。要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制造基地,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2)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我国已经具备了这方面的基础,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的投入能力不断加强。
(3)有竞争力的开发区要发挥集聚效应。吸引外资能力较强的地区和开发区,要逐步从生产制造向研究开发、现代流通等领域拓展,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和带动效应。
(4)为国内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在对外开放中,要创造有利的体制环境,使国内企业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的机遇,增强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和培育自主品牌的能力。要鼓励国内企业与大型跨国公司合资合作,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和长期发展能力。要进一步完善使国内企业能够与外商投资企业平等竞争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使那些具备竞争能力的国内企业能够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
(5)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及配套的法律系统
(6)不断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顺应全球跨国并购迅速发展的趋势,积极引导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继续试行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严格控制外债规模和结构,突出外债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切实防范金融和外债风险。
(7)大力改善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
继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外资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工作重心放在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加快外商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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