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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怎么区分

时间:2021-04-19 12:36
本文关于法律法规规章怎么区分,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区别

1、范围不同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的范围不一样,法律法规范围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单独的。

2、制定人不同法律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3、适用对象不同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人,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不适用普通民众;部门规章同样不适用普通民众,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自己调整内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

2.法律,法规,规章的区别

弄了好久,兄台请看:

zhì

【名】

规章,制度〖system〗: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擅作典制。——《史记·礼书》

虽有典制。——《三国志·孙权传》

今京不度,非制也。——《左传·隐公元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

guīdìng

〖stipulate〗∶法律用词。预先制定规则,以作为行为的标准(如在合同、条约、契约、遗嘱、法律中)

他在遗嘱里规定,他的儿子们都得学手艺

〖prescribe;stipulate;institute〗∶权威性地确定为一种指导、指示或行动规则

只有政府的告示和报纸上的文章,其中规定着禁止什么,他才觉得一清二楚。——《装在套子里的人》

规定

guīdìng

〖stipulation;prescription;formulation〗∶预先制定的规则

关于奖金如何发放,上级最近有新的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法

bànfǎ

〖way;means;measure〗∶办事或处理问题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细则

xìzé

〖〗有关规章制度、措施、方法等的详细的规则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多是由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行政机关,为有效地实施该项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作出的权威性解释、明细的标准和措施用的法规文书。

————————————————————————————

同:

四个词语都有规范人的行为的书面条文这个层面的意思。

异:

制度:强调共同性甚至全民性,是基础性的约束条文。例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规定:强调预先(即再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例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办法:也就是处理问题的方法,强调上级对下级的指导性。例如: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细则:是对个别或一些制度、措施、方法中的详细地方加以规范,强调详细的解释,说明及法律性。例如: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都涉及法律效力,但只是分基础性,预设性,指导性和阐述性而已。

3.法律、法规和规章三者的区别是什么啊

法律、法规和规章三者的制定机关不同、效力不同,都是当代中国法律渊源。

1、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2、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大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是指依法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规章。内容限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4.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什么区别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区别:1、从狭义上讲,法律仅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

法律一般都会用“法”字来命名。2、法规包括两种: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行政法规往往会用“条例”、“规则”、“办法”、“细则”等来命名。(2)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

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地方性法规往往也会用“条例”、“办法”等来命名。

3、规章包括两种: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1)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

国务院部门规章通常也会用“办法”、“决定”等来命名。(2)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如省会)的人民政府在职权范围内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一般用“办法”、“规定”来命名,不能用“条例”。这些规范性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2、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二者效力无高下之分。3、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和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二者效力无高下之分。

5.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什么区别

制定机构不一样,法律效力层次不一样。

第一层次: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第二层次: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

第三层次:规章,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层次为第三层次。

第四层次:地方法规,包括一般性地方法规和自治地方法规,特别行政区地方法规。

第五层次 :制度,主要是企事业单位等制定的适合自身管理需要的规定,效力最低。

6.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如何区分

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等

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地位次于法律

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拟订,并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其效力等级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所以法律、法规、规章都是规范性文件

根据《立法法》第78、79、80、82条。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如下:

1、宪法的效力高于法律、法规和规章。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6、部门规章的效力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两者发生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立法法》第86条)。

7、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没有高下之分

希望有帮助

7.“法规”和“规章”的区别

乐意回答你~

通常听到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分别三个不同的概念。

一、法律。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这就是我们一般说的法律。

二、法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2.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3.经济特区法规,由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所在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三、规章。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1.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制定。

2.地方政府规章,由省级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较大的市是: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城市。)

法律法规规章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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