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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医师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0 11:24
本文关于香港医师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0日讯:

1.香港医生来大陆执业需要办什么手续

中新网1月4日电 据中国卫生部网站消息,为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根据中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下简称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设个体诊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执业医师)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在内地申请开设个体诊所:

(一)具有香港、澳门合法行医权,在香港、澳门执照行医满5年,或在两地连续行医时间合计满5年;

(二)在内地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连续5年以上。

二、1名香港或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只能开设1所个体诊所,由其本人全资举办,并担任该个体诊所的负责人。

三、在内地开设个体诊所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在该个体诊所注册并执业,因故不能继续执业的,应依法办理注销该个体诊所手续。

四、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开办个体诊所,申请的诊疗科目应与其本人在内地和港澳的执业范围相符合。

五、个体诊所原则上不得聘用其他执业医师。因医疗服务必需,可聘用1-2名与开设个体诊所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执业范围相同的执业医师(内地居民)参与工作。个体诊所根据医疗服务需要,可聘用适当数量的内地注册护士。

六、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开设的个体诊所名称,原则上应核定为“所在地地名+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姓名+科别+诊所”。

七、申请开设个体诊所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持有关证明和材料向拟设置诊所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初审后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报卫生部备案;申请开设中医个体诊所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批,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备案。个体诊所的执业登记、日常监督管理按照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八、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除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证明和材料:

(一)内地《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香港医务委员会、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或澳门卫生局认定的香港、澳门执业证明书或执照/注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内地或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出具的承保范围包括内地的医疗责任保险证明(原件);

(四)由香港医务委员会、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或澳门卫生局出具的香港、澳门专业操守/良好声誉证明书(原件);或内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执业经历证明(原件)及《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九、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个体诊所应遵守内地医疗机构、医疗技术管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原则规范执业。医疗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医疗事故、纠纷等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

CEPA里有一条规定,香港大学和中文大学医科毕业生,可报考内地的医师资格试,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近日访港时宣布把资格放宽,不论在内地或外国毕业的医生,只要在香港有行医执照,均可到内地考试和执业。

2.香港的法律和医科为什么那么赚钱

法律方面应该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吧,香港采用的是英美法制,而且相同法制的律师只要拿到香港的职业资格就能执业,同理,香港的律师能拿到如英国的执业资格一样可以在当地执业,而跟香港法律制度差不多的国家有英国、美国、加拿大等,而且香港是自由港,又是金融中心,平时就很多法律问题,如合约拟定,买卖合同甚至是诉讼和解,而且又是市场化的服务,自由竞争,因此价钱也是市场价。

不过有名的律师看上去一场诉讼可能收几百甚至几千万(顶尖律师),但是注意其实不是一个人收,背后其实是一个团队,一个团队可能就有三四名甚至七八名律师,然后每个律师还有师爷(法律助理,帮忙处理法律文书、证据提交等等),另外当然还要给办公室租金和日常开支,须知道律师一般是在中环开事务所(chambar),月租金可能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加上其他如秘书、水电费、税费等等,当然私底下根据案情还要聘请一个甚至几个私家侦探调查案情,看看有没有破绽,一个诉讼下来分分钟要审理三年甚至七八年,所以几千万诉讼费平均下来,其实是不多的。

其实医生也差不多,经过大学毕业以后,然后好像一般进入公共医疗机构实习,实习完毕以后一般要不留在公营机构,要不加入私营机构,或者自己开诊所之类的,由于私营的一切开销都是靠自己,平时顶多一些药物可能有政府补助,不过一般看新闻也只是一些疫苗,所以收费肯定高,不过由于近几年香港内部的一些矛盾,还有大型基建项目比较多,公立医院已经趋于饱和,新闻说甚至超员,多收很多病人,甚至要提高收费来减少人次,所以求过于供,因此医生确实是比较赚钱,但是注意,他们也相当于是自己开诊所,租金自己付,当然药物一般没有补贴,所以收费很贵。当然私家医院为了提升竞争力,当然会高薪聘请一些高手医生来做活招牌,因此医生确实是比较赚钱的。

其实不得不说香港医疗其实是继承自英国的那套东西,以前常言道所有人都能享受到的福利一是教育二是医疗,医疗费用就是政府出钱,一个十几二十万的手术病人顶多只需要掏3000元,但是现在公营新的医院比较少,人口从97年的600万增加到现在的730万,而且近年来大型基建比较多,再加上各种原因,因此新建的医院比较少,虽然特区曾经一度动用地契条文,强行要私人医院接收公立医院病人但是不对病人额外收费(好像是政府买单),但是人数还是太多,因此现在好像在新财政预算案加入医保,鼓励普通人自己买医保,然后去私家医院看病,然后如果买医保的人在税务上可以获得某种方式的免税(现在还在研究怎么免税才吸引大家去买然后去私人医院看病)。

3.香港有哪些特别的法律法规

香港是沿用英美法系,除适用基本法外,还有:(我从香港政府律政司网上抄了一段,希望对你有帮助)普通法和衡平法普通法和衡平法,主要见诸香港和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高级法院的判决。

追溯历史,至少自十五世纪以来,法官判词的纪录已逐步建立一些详细的法律原则,规管国家与公民之间和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现时,源自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案例已盈千累万,形成普通法。

有关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及免受任意逮捕或监禁的权利,已於三百多年前判定的案例中载列。这些权利现在由《基本法》的条文保障。

普通法最独特的地方,在於所依据的司法判例制度。案例可以引自所有普通法适用地区,而并不限於某一司法管辖区的判决。

《基本法》第八十四条订明,香港特区法院可参考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司法判例。此外,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和司法机关有权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

成文法香港绝大部分的现行成文法,都是在本地订立并载於《香港法例》中。 香港很多法例都是根据获转授的权力而订立的,称为附属法例。

例如,某条例可转授权力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即行政长官经谘询行政会议的意见),就条例实施的细节订立规例。中国习惯法部分中国习惯法适用於香港。

举例来说,根据《新界条例》(第97章)第13条,法庭可以认可并执行与新界土地有关的中国习俗或传统权益;而在《婚生地位条例》(第184章)中,中国法律和习俗也得到承认。国际法现时已有超过200项国际条约和协议适用於香港。

条约在立法施行之前,不算是香港本地法律的一部分,但仍可影响普通法的发展。举例来说,法庭可引用某条约,以助解释法例。

发展迅速的国际惯例法的规定,也可纳入普通法内。

4.香港诊所在内地开办诊所有什么条件

深圳市工商局 - 0755-83187704广东:港医可在广东开独资门诊 推动医改2009-02-03 14:57 “港医可在广东开独资门诊”,被视为CEPA补充协议五的一大亮点,即符合条件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通过认定方式申请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可在广东以独资形式设立门诊部。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介绍说,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置门诊部,首先必须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口腔、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并具有香港或澳门合法行医权,在香港、澳门执照行医,或在两地连续行医时间合计满5年;或者在内地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连续5年以上。 港资开医疗机构不限投资总额 以往港资在内地开设医疗机构时,港方投资不能超过总投资的70%,并且对港资投资总额也有所限定。

现在不仅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以独资形式设立门诊部,并对投资总额不作要求。 “其实就等于让港医在内地开诊所可以享受国民待遇。”

廖新波说。 按照规定,以自然人形式提供服务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应担任门诊部的负责人,1名香港或澳门服务提供者只能在广东省独资申请设置1所门诊部。

对此,廖新波解释说,每个地区都有医疗机构的卫生规划,尽管法律程序上对投资金额有所放松,但事实上,香港投资者在广东境内办医院,不投入相当数额的资金也是办不好的,因此不做投资上的限制也不用担心。 至于放开之后港人开设门诊部会不会短期内数量猛增?廖新波认为,这个问题应该交由市场来调节。

“省卫生厅的态度是,只要符合条件就批。市场就是通过竞争来提高和促进行业水平。

而广东大型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患者又不放心,港医门诊所可以进来提供服务,技术也能得到他们的认可。” 港医医疗事故按内地规定处理 今年9月初在惠州召开的香港医生访问团座谈会上,香港业界对到广东投资医疗服务机构表示出强烈的兴趣,但他们同时表达了一些顾虑。

廖新波说,由于大陆和香港的药品管理系统不同,因此香港医生在开处方的时候首先有个熟悉的过程。 “比如有些药,两地同化学名却不同商品名,或者大陆有的药香港不一定买得到,香港有的大陆不一定有。

香港医生就必须按照内地法规来出处方。” 那如果香港医生在内地执业,出现医疗纠纷该如何裁定? 根据最新规定,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置的门诊部应遵守内地医疗机构、医疗技术管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医疗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医疗事故、纠纷等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处理。

“说到医疗纠纷,我倒不担心,香港医生法律观念都很强,相比之下内地部分医院反而信誉不高。香港的医疗服务投资者进入大陆,在这方面可以起到表率作用,对大陆私人诊所的规范化、法律化有很大的促进。”

廖新波说。 下一步可以尝试“放开”办医院 廖新波介绍说,香港医生开设门诊所分为全科和专科两种。

其中治疗疑难杂症的香港专科门诊在内地的市场需求量更大。 “在医疗技术方面,香港医生和内地大医院的专家水平其实差异不大,问题是我们的医疗资源不够用,香港资源可以帮辅一下。

比如我看一个内地专家要预约很长时间,而香港的专家可以马上提供服务,但收费就比政府医院更高一些。这其实就是我们医改的方向,公立医院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剩下的交给社会。”

廖新波认为,广东的“先行先试”一定可以为将来的医改提供很有价值的参考经验,甚至可以推动医改的进一步发展。 他提议,在“放开”门诊所之后,下一步可以尝试对开办医院的“放开”。

“现在开办医院审批权还是在北京,如果可以下放到广东省,又是一个进步。毕竟国内的人在办私人医院方面经验不足,不懂得自己该做什么,总是跟政府医院争饭吃,但境外医院走的就是创品牌、提供优质服务技术和高收费的定位,可以为内地提供示范作用。”

社会服务 港人在粤办福利院享受同等优惠 “目前广东残疾人有540万人,而民办残疾人福利机构不足10所。我省各种所有制形式在城市举办的福利机构仅有264所,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孤儿31570人。”

省民政厅副厅长骆招群说,CEPA补充协议五开放残疾人服务措施,在广东省试点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残疾人福利机构,将为香港各界热心人士参与粤港两地残疾人事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据了解,香港服务提供者在粤举办的残疾人福利机构,可享受广东省现行的予以其它社会福利机构的同等优惠政策。

如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在申报用地审批时,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减免征地管理费;用水、用电、用燃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收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申请设置医疗、康复服务的,卫生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有关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予以审批等等。 建设规划 广东建设规划可引进香港规划师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在建设行业放开香港规划、监理两个专业的专门人才在我省执业。

“这意味着以广东为基地和桥梁,香港的规划建设人才可以尽快地熟悉内地城乡规划和建设的管理规范和技术要求,为今后在内地扩大注册执业打下基础。”省建设厅副巡视员李新建说。

据了解,为鼓励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粤港双。

5.香港地区属于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条款有哪些

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制度要形成法律法规由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决定. 第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

6.香港法律的规则

香港特区的法律:香港特区目前实施的法律包括:

(1) 《基本法》;

(2) 《基本法》附件三载列的全国性法律;

(3) 1997年7月1日之前的原有法律,包括普通法及衡平法

小部分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为违反基本法的除外

(4) 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与防务、外交及其他在香港特区自治范围以外的事务

有关的全国性法律,可以由香港特区公布或自行立法,

在香港施行。目前有11条全国性法律适用于香港特区。

7.香港的法律和医科为什么那么赚钱

法律方面应该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吧,香港采用的是英美法制,而且相同法制的律师只要拿到香港的职业资格就能执业,同理,香港的律师能拿到如英国的执业资格一样可以在当地执业,而跟香港法律制度差不多的国家有英国、美国、加拿大等,而且香港是自由港,又是金融中心,平时就很多法律问题,如合约拟定,买卖合同甚至是诉讼和解,而且又是市场化的服务,自由竞争,因此价钱也是市场价。

不过有名的律师看上去一场诉讼可能收几百甚至几千万(顶尖律师),但是注意其实不是一个人收,背后其实是一个团队,一个团队可能就有三四名甚至七八名律师,然后每个律师还有师爷(法律助理,帮忙处理法律文书、证据提交等等),另外当然还要给办公室租金和日常开支,须知道律师一般是在中环开事务所(chambar),月租金可能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加上其他如秘书、水电费、税费等等,当然私底下根据案情还要聘请一个甚至几个私家侦探调查案情,看看有没有破绽,一个诉讼下来分分钟要审理三年甚至七八年,所以几千万诉讼费平均下来,其实是不多的。

其实医生也差不多,经过大学毕业以后,然后好像一般进入公共医疗机构实习,实习完毕以后一般要不留在公营机构,要不加入私营机构,或者自己开诊所之类的,由于私营的一切开销都是靠自己,平时顶多一些药物可能有政府补助,不过一般看新闻也只是一些疫苗,所以收费肯定高,不过由于近几年香港内部的一些矛盾,还有大型基建项目比较多,公立医院已经趋于饱和,新闻说甚至超员,多收很多病人,甚至要提高收费来减少人次,所以求过于供,因此医生确实是比较赚钱,但是注意,他们也相当于是自己开诊所,租金自己付,当然药物一般没有补贴,所以收费很贵。

当然私家医院为了提升竞争力,当然会高薪聘请一些高手医生来做活招牌,因此医生确实是比较赚钱的。

其实不得不说香港医疗其实是继承自英国的那套东西,以前常言道所有人都能享受到的福利一是教育二是医疗,医疗费用就是政府出钱,一个十几二十万的手术病人顶多只需要掏3000元,但是现在公营新的医院比较少,人口从97年的600万增加到现在的730万,而且近年来大型基建比较多,再加上各种原因,因此新建的医院比较少,虽然特区曾经一度动用地契条文,强行要私人医院接收公立医院病人但是不对病人额外收费(好像是政府买单),但是人数还是太多,因此现在好像在新财政预算案加入医保,鼓励普通人自己买医保,然后去私家医院看病,然后如果买医保的人在税务上可以获得某种方式的免税(现在还在研究怎么免税才吸引大家去买然后去私人医院看病)。

8.大陆的医学生如何在香港考医师执照

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毕业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12个月住院医师培训后,即可成为正式的注册医师。

香港本土以外完成5年以上医学训练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知识、医学英语技能及临床等三方面内容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再完成为期12个月的住院医师培训,方可成为正式的香港注册医师(相当于国内的住院医师)。对于非香港本土两所大学(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毕业的医学生,想要在香港获得合法行医资格,需要参加香港医务委员会的香港医生资格执照考试LMCHK(相当于咱们内地的医生执照考试),才能获得行医执照。

该考试号称比美国医生USMLE还难。分别通过专业知识考试,医学英语技能测评及临床考试三项来考核非本土医学人员,下面来具体介绍下这三项考试。

第一部分:专业知识考试共分两卷,每卷各有120题多项选择题。这部分考试为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而设。

考生须应考以下学科的试题:基本科学、医学道德、社会医学、内科、外科、骨科、精神科学、儿科及妇产科。第二部份 : 医学英语技能水准测验一项英语笔试。

委员会希望藉这项考试确保考生的英语水平足够应付其专业工作需要。第三部份 : 临床考试这项考试为测试考生应用专业知识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而设。

考生接受测试的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包括骨科的病例)、妇产科及儿科。考生通过这三项考试后,必须在认可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担任驻院实习医生,接受为期12个月的训练及评核。

在这段期间,考生会获得临床指导,以便他们熟悉本地医疗制度和常见疾病。成功完成驻院实习训练的考生就可向委员会申请注册香港医生执照。

香港医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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