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公民需要懂得多少法律常识才能打官司呢?,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12-09日讯:
首先要明白,打官司(法律语言叫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可不是靠法律常识,靠的是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
法律常识有助于你在日常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借给别人钱要保留借条,家里老人年岁大了写遗嘱安排后事,权利受到损害知道向司法机关、律师需求帮助,而不是自杀或到网上散布对方的隐私。
但是,法律常识不会告诉你应当到哪家法院起诉、如何起草起诉状、案由是什么、哪些可以作为支持你主张的证据、开庭时应当如何答辩和质证,如何面对对方的证人等等。
如果案件很简单,你又愿意自己试试,有承担不利后果的心理准备,你可以学习一下如何打官司,这类文章网上不少。需要注意的是要对照的相关的法条学习,因为网上的普法文章有些也不靠谱。
还要提醒一下,即使是法律规定,也要注意是目前仍在执行的法律,不要采用已经过时的法律规定。
说到这,我不得不还要嗦几句,大多数律师对他熟悉领域的正在执行的法律规定是熟悉的,而对普通人来说,仅仅是查到适用自己案件的法律规定可能就要半天时间。
我已经用最通俗的语言在向你解释这个问题,但是还是用了三个一般人不大理解的专业词语“案由”“质证”“适用”。没办法,打官司就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事情。当你到法庭上时,会不断地听到你从未听过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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