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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和律师签的合同是什么样的,签时要注意什么?

时间:2022-01-29 01:32
本文关于请问和律师签的合同是什么样的,签时要注意什么?,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1-29日讯:

你放心 只要对方是正式的执业律师,就不怕对方只收钱,不办事情。合同中约定律师办事的内容,达到的标准,达不到的话就退费,其实律师事务所都有合同的版本,你只要对其中的代理事项注意就好了。注意拿好对方所里出具的正式发票。

怎么写解除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不用写合同,可致函一份,基本内容如下:
某某公司关于不再续聘法律顾问的函
某某律师事务所
既某某律师阁下:
某年某月某日,我公司与贵所签订了《 合同》(写清楚聘请顾问的具体合同名),由某某律师具体负责我公司的常年法律事务,这一年来,对某某律师的尽职服务我公司深表谢忱!
鉴于公司目前的状况以及经公司领导层决议,根据《 合同》(写清楚聘请顾问的具体合同名)的 第 条之约定,我公司不再聘请贵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合同》到期后,不再约束贵我双方。对贵所以及某某律师这一年来为我公司所做的一切再致谢意!顺颂商祺!某某公司年 月 日

问:假设你是该公司法律顾问,你会就该合同提出哪些意见?

1、税收问题是属于我国国家主权问题,双方不能自由安排,必须依法纳税。这明显违法。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下列情形,属于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所称的“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一)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二)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三)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四)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五)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六)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根据这一条的规定那个:美国公司对原材料限制、市场出口、改进技术等三个方面的规定,这个属于明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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