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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传票送达方式,有用短信的吗

时间:2022-02-05 06:20
本文关于法院的传票送达方式,有用短信的吗,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2-05日讯:

法院的传票送达方式,有用短信的。
但是,目前有的企业尤其是不少民间借贷公司,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向借款人发送即将起诉或者开庭审理的短信,误导借款人。
还有的属于诈骗短信。
所以,对于短信通知开庭的,应当核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不要盲目相信短信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放高利贷 判几年

放高利贷属民间借贷行为,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但是高利贷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而且还要严厉打击,由此可见放高利贷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在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高利贷
搜狗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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