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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应当如何处理?

时间:2022-10-29 05:40
本文关于疫情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应当如何处理?,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10-29日讯:

1、一旦因疫情出现合同继续履行困难时,应第一时间查阅合同中是否有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若合同中有约定此种情况构成不可抗力以及构成不可抗力后的合同具体履行问题,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即可。
2、如发现合同并未就此进行约定,则应结合自身的现实情况、合同目的、双方履约能力、法律后果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案,选择具体有效的救济途径;
3、及时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提供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相关证据;
4、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及时止损,以减少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5、留存相关证据,例如商场张贴的要求停业的告示、相关部门张贴的限制运输、通行的通知等,以便在以后的诉讼纠纷作为证据材料使用;
6、时刻关注各级政府、司法机关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司法解释,运用好政策以减少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资料:疫情期间不履行合同算违约么?
疫情期间不履行合同算不算违约应当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如果受疫情影响导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当事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那么就不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了,所以在这一点上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必须要认真的完成。
如果没有履行可能的,可以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范围是预期违约制度的中心问题。承担预期违约责任的基础是债务人对协作和照顾、不得欺诈、注意、忠实等附随义务的违反,预期违约侵害的是请求力不足的期待债权,而不是实际债权。基于此,预期违约方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受害方依合同规定而有权期望通过合同而实现的利益,即期待利益,还包括受害方依赖合同行事而产生的损失,二者通常表现为受害方在合同正常履行时本来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履行合同支出的各项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疫情期间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若合同对不可抗力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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