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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务合同?

时间:2022-11-04 14:37
本文关于什么是劳务合同?,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11-04日讯: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务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劳务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生产过程与交换过程的统一,消费过程可以独立于外,如服装加工,家具制作等等。还有一种是劳动者的劳动与购买者的消费同步,劳动者提供使用价值的过程,如饮食、理发等等,劳动行为以劳动成果的形式呈现。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

劳务合同如何订立

劳务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务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何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其一,合法性。

劳务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务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务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其二,协商一致性。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务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务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

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其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在劳务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务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

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务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

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务合同具有公正性。

其四,等价有偿。

劳务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务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务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务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务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务者的保险金额。

劳务合同怎么写?

劳务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完成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 经业主同意发包方将 的部分工程以劳务承包方式承包给承包方集体施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协议如下:

一、劳务承包的工程及内容

二、劳务承包工程的工期
自2010 年 月 日至2010 年 月 日(或业主批准工程开始施工之日至业主批准竣工日期止)。
三、安全约定
1、承包方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2、承包方全体人员必须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管理,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监督与安全检查,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指令,委派专职安监人员负责工地安全监督检查。
3、承包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和发包方协商解决。
5、对于发包方的指令如危及安全,承包方有权拒绝执行。
6、发包方按照承包方承包结算额扣减10%作为安全风险抵押。发生承包方责任安全事故,扣罚安全风险抵押,并根据安全事故影响另行处罚承包方;承包方施工安全无事故,待工程完成后发包方将安全风险抵押金退还给承包方。
7、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施工中出现问题由承包方代表与发包方协商解决,不得滋事、聚众闹事。否则,出现问题,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质量约定
1、劳务承包工程总体质量合格,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2、发生质量事故,发包方除责令承包方返工处理并由承包方承担处理费用外,并按照给发包方造成的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负责向承包方进行有关劳务承包工程的技术、安全、质量交底,协助并监督承包方完成所承包工程的施工。
2、提供承包方施工所需的机械、周转材料,其中机械、周转材料承包给承包方使用、维修、保管。
3、提供承包方施工所需材料,其中钢材、水泥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消耗量一次交给承包方限额使用,并保管。
4、提供承包方施工期间生活用房。
5、负责对承包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进行劳务承包结算,按业主所付工程进度款的时间、比例和本协议约定的比例按时支付承包方劳务承包结算款,并按照全体人员花名表支付劳务报酬。
6、如承包方不能胜任所承包的工程施工,或承包方出现有损发包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包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
(二)承包方责任
1、按照本协议工期要求,安全、优质地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内容。
2、服从发包方的统一指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检查、调整。
3、对发包方提供的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合理使用,非正常损坏,全额赔偿。
4、对发包方承包给使用的周转材料,限额使用的主要材料进行使用并保管,发生丢失、毁损,全额赔偿。
5、全体人员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人员的健康问题,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如发包方不认真履行协议,有权终止本协议。
六、劳务承包的结算与支付
1、承包工程为劳务承包,劳务费包括各种社会险费。
2、承包方劳务承包工程的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纸以实际发生量确定承包结算工程量,不以投标预算价和业主审定量进行结算。
3、发生工程量变更,必须由发包方的工号技术员现场签认,项目经理最终确认,方可增减其结算工程量。
4、每月25日,承包方向发包方报出劳务承包结算书,发包方确认后,按业主所支付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款和时间按当月劳务承包结算额的70%支付承包方劳务承包结算款,在此基础上计扣10%安全风险抵押。承包工程完工,各种工器具交还完成,人员全部退场后支付劳务承包结算款至90%(含计扣风险抵押),全部结算完成后支付剩余劳务承包结算款。全部承包过程安全无事故,发包方将计扣的安全风险抵押无息支付给承包方。
七、其他
1、本协议为由承包方和发包方负责人签署,劳务承包方劳务人员名单见附件二《劳务承包方全体人员名单》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侵害的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或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自发包方与承包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规定的劳务承包内容履行完成,劳务承包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

发包方: 承包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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