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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法务部有哪些权限?

时间:2022-12-10 17:59
本文关于担保公司法务部有哪些权限?,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12-10日讯:

担保公司法务部权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为公司担保业务规避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拟定合规合同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当公司出现法律纠纷时需要法务部介入,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谋取最大利益;

第三,出具法律意见,针对公司业务提出风险加以规避。

担保公司法务部要负责审。和公司的担保文件签订担保文件。拟定公司的限行。公司章程等等。

什么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合同?

电子合同可以成为法庭证据。法院判例首次认可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在2015年。在那次的案件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大大平台上签署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8000元,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账户付款8000元人民币,后被申请人未还借款。申请人于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认可双方在法大大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并据此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还款并承担相应的仲裁费。据悉,这是国内首例针对使用数字签名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所产生的合同纠纷仲裁案件。

该仲裁案件裁决引起法律界人士对数字签名电子合同的热议。上海仲裁委发展部部长李昱表示,随着商业和贸易的开展由传统的纸面形式转向无纸的数字化形式,如今的许多纠纷中已无法忽视电子证据的存在,裁判者也不再会轻易否定电子证据,在确认仲裁协议有效性的前提下,重点则是对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等进行审查。此次使用法大大平台电子合同的仲裁案件,正是基于平台所采用的国家认可CA数字证书及国际认可的防篡改技术及第三方取时技术,基于完整的证据链,仲裁庭认可了这一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予以采纳。

其实我国早在2005年就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但电子合同在国内并没有引起太广泛的关注。随着互联网企业的兴起,在线投资、交易量呈现垂直上升趋势,各行各业开始积极行动,关注在线平台的合同保障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电子证据研究中心主任王立梅指出,从理论上讲,电子合同的鉴定标准同其他证据相比并没有什么两样。从实践来看,对电子合同实施鉴证的挑战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当事人可能会对计算机生成记录与存储记录在形成后是否遭到过篡改、处理或毁损提出质疑;二是当事人可能会对计算机生成记录所依赖的计算机程序的可靠性提出质疑;三是当事人还可能会对计算机存储记录的制作者身份,提出质疑。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法大大平台作为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客观、真实记录合同签署流程,对合同法律证据效力提供了有力保障。王立梅同时指出,必要的情况下,应当引入专家评定制度,即由专门机构和专家对技术上的问题进行认证鉴定,以保证最大限度的公正合理性。

互联网的发展一日千里,严谨、保守的法律一直很难走在互联网的前面。如何解决电子证据的客观真实性问题、如何利用互联网的先进性及电子证据有效解决现有法律及未来法律所解决不了的问题,将是当前及未来法学专家及技术专家需要联手共同面对的课题。

“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公众、网络服务机构以及政府对信息网络安全的需求也越来越强。要做到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明晰各方责权,厘清事实真相,电子合同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相关权威法律人士表示,司法体系认可法大大的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不会成为孤例。

事实上,相比纸质合同,电子合同除了更为省时、省力,并且便于保存和管理,还能更好地与诸如线上交易、线上人力资源管理、线上培训等网络场景完美融合,在解决线上纠纷时能够兼顾方便与法律有效性,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

“未来,随着互联网产业在中国的发展,电子合同将会逐步取代纸质合同,成为一种潮流与趋势,成为网络环境下的必不可少的应用之一。”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律师说,目前,法大大电子合同已经广泛应用于金融、旅游、O2O、B2B以及HR等各大领域,电子合同的便捷与高效已经得到了各方肯定。本次判例的出炉,既是司法体系对电子合同的肯定,也是对法大大数字签名核心技术的认可。随着互联网的纵深发展,电子合同将在越来越多的行业及领域发挥作用,成为保障网络环境下各方权益的有效法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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