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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宣传

时间:2021-04-16 21:00
本文关于法律法规宣传,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6日讯:

1.法律和音乐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并且除本法规定可以不支付报酬的以外,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非营业性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制作者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简洁的法律标语

知法守法,无法不行.

法是平安的守护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深入宣传宪法,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

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学法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执政为民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维权的观念!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前有麻烦,找民警;

现在有麻烦,找律师

法律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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