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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科学出版社

时间:2021-04-18 07:12
本文关于卫生法律法规科学出版社,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卫生法律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10.27)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12.29)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7-10-30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最新法规 关于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2008-7-21)阅58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妇幼卫生服务应急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21)阅295次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 / 卫生部(2008-7-17)阅55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等6种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和临床诊疗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12)阅42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世界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草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10)阅384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8)阅62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治糖尿病宣传知识要点》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8)阅60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不同人群心理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3)阅920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7)阅334次 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卫生部(2008-6-27)阅70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部分附表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4)阅1252次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卫生部(2008-6-24)阅145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等14个汶川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装备指导标准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1)阅631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0)阅484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12)阅54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阅407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孔肯雅热诊断和治疗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29)阅1233次 关于印发《地震伤员康复指导规范》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2008-5-28)阅1201次 关于印发《四川汶川地震伤员康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2008-5-27)阅635次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卫生部 环境保护部等(2008-5-24)阅496次 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关于“5.12”地震受伤人员转移救治中死亡遗体处理的通知 / 民政部 公安部 卫生部(2008-5-23)阅1111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灾区预防接种指南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23)阅850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灾区鼠疫等3种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18)阅122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18)阅93次 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局(2008-5-13)阅666次 关于印发《2008-2010年全国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配置规划》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08-5-13)阅1118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9)阅700次 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2008-5-6)阅1414次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卫生部(2008-5-6)阅1227次 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春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2008-5-3)阅814次。

2.医学的书科学出版社和人民卫生出版社不同吗

医学的书科学出版社和人民卫生出版社是不同的。

科学出版社是全国最大的综合性科技出版机构。她由中国科学院编译局与30年代创建的有较大影响的龙门联合书局合并。科学出版社是一个历史悠久、力量雄厚,以出版书刊为主业的开放式出版社。1993年,科学出版社荣获国家首批“全国优秀出版社”称号。自1982年以来,科学出版社在历届全国优秀科技图书评比中始终名列前茅。

科学出版社现每年出书4000余种,期刊190余种(其中外文期刊29种)。近年来,还积极发展以科技为题材的音像和软件、光盘等电子出版物。

人民卫生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中央级医药卫生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53年6月1日,是中国规模大、实力强、出版品种多的医学出版机构。1993年被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评为中国首批优秀出版社。

3.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这门课程对你有什么启发

卫生法律法规是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加强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百课程,人类医学模式的转变,使医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结合日益紧密,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医药卫生领域日益需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这就要求度该领域工作人员除掌握医药学知识外,更需具备基础的法学尤其是医药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背景。

卫生版法律法规作为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之一,是卫生法律法规的荟萃和精华,是一门新兴的正在发展中的交叉学科,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卫生法权律法规的作用和卫生监督执法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卫生法律法规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

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5.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到哪里可以找到

其实卫生法律法规都融合在法律法规大全或汇编这样的书里,下面有一些试题,希望能帮助你.(一)常用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1.我国发生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很快波及到许多省市,这种发病情况称为 C A.爆发 B.大流行 C.季节性升高 D.周期性流行 2.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其时间为 C A.每3个月1次 B.每6个月1次 C.每12个月1次 D.每18个月1次 3.《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可报上一级政府决定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下列措施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D A.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B.停工、停业、停课 C.封闭被传染病病原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D.限制或不允许离开自家家门 4.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销售明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 D A.处以警告 B.停产或停止营业 C.吊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D.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5.建设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有下列哪项行为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B A.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B.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C.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D.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6.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单位应当 D A.无需补办卫生许可证 B.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C.重新办理营业执照 D.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补发"卫生许可证" 7.下列哪项不属于放射事故 A A.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受到放射性损害 B.丢失放射性物质 C.人员超剂量照射 D.放射污染 8.《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职责是 C A.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B.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 C.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 D.领导所辖区域传染病防治工作 9.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的职度是 C A.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B.考试上岗制度 C.许可登记制度 D."卫生许可证制度" 10.有关食品错误的是 C A.一些药食同源的物品属于食品 B.食品也包括半成品 C.食品原料不属于食品 D.食品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11.《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之一是 D A.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B.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C.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D.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12.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中对非卫生技术人员 C A.可以使用 B.尽量不用 C.不得使用 D.在次要的科室可以使用 13.医疗机构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依法采取的措施是 B A.立即抢救 B.及时转诊 C.继续观察 D.提请上级医院派人会诊 14.下列属于《母婴保健法》规定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的是 C A.对婚前医学检查结果有异议的 B.对婚前卫生咨询有异议的 C.对孕产期保健服务有异议的 D.对医学指导意见有异议的 15.用工单位招用流动人员多少人以上,就应对流动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定期消毒 B A.100人 B.200人 C.300人 D.400人 16.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 A.罚款 B.吊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C.民事赔偿 D.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17.某县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医师胡某,违反母婴保健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而且情节严重。该县卫生局应依法给予胡某的处理是 C A.罚款 B.警告 C.取消执业资格 D.降职降薪 18.按照《母婴保健法》规定,必须经本人同意并签字,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字的手术或治疗项目是 C A.产前检查、产前诊断 B.产前检查、终止妊娠 C.终止妊娠、结扎 D.产前诊断、终止妊娠 19.对于《执业医师法》的适用对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D A.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B.乡村医生、军队医师 C.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 D.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境外人员 20.医疗机构施行特殊治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 D A.病房负责人同意后实施B.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C.科室全体医师讨论通过后实施 D.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批准后实施 21.医疗事故鉴定办法由哪个部门制定 A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C.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D.高级人民法院 22.对传染病人的控制,正确的是 C A.对乙、丙类传染病病人予以隔离治疗 B.对艾滋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C.淋病、梅毒病人未治愈前不准去公共浴室、理发店等公。

6.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含义

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

卫生法律规范基础的原则和准则,是卫生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与其他法律部门

一样,也具有最高原则、基本原则和一般原则。卫生法律法规的最高原则就是我

国社会主义法的最高原则即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卫生法律法规的一

般原则,是指对卫生部门中的某一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一般指导意义的原则。如

《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就

分别适用于执业医师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卫

生监督管理等领域的具体原则。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卫生法部门所有法律

规范都具有普通指导意义的原则。下位原则不能与上位原则相抵触。上位原则

对下位原则具有指导作用。卫生法最高原则、基本原则和一般原则共同构成卫

生法的原则体系。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各种卫生法律规范中,是调整

保护人体生命健康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具有普通指导意义的准则,是我国长期

卫生工作的根本方针、政策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我国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原则

主要有?1.保护公民身体健康的原则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身体的生理功能的完

整性和保持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为内容的权利。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

就是从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出发,以维护公民身体健康为卫生法的最高宗

旨,使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改善卫生条件,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以增进身体

健康。2.全社会参与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卫生工作必须把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

业单位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参与进去。卫生事业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

替代的特殊作用,也为社会各级政府、组织和个人所认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

为。通过为全社会成员提供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服务,保护社会劳动力,使劳动

者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力?同时通过优生优育和儿童保

健工作、提高人口质量,促进民族繁荣昌盛。3.卫生监督原则它是指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和法律授权承担公共卫生事务管理的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和个

人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要予以监察督导,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执法,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直到追究法律责任。卫生法律监督包括医政、

药政、防疫监督和其他有关卫生监督。4.预防为主原则它是我国卫生工作长期

的基本方针和政策的概括。加强对公民身体健康相关的产品、行为和执法人员

的监督管理,为其设置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市场监督制度以及法律责任,

把住人口,控制过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的生命健康。凡有可能对人体生命健康

产生影响的行为和活动,或可能引起疾病广泛传播的重要传染病疫情以及影响较

大的食品中毒和职业中毒条件,卫生法规定了相应的监测、预警、报告、强制性

检疫、强制隔离与治疗、封锁疫区等多项制度与措施,并强化了相关人员的职责

及法律责任。5.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这是指在防病治病活动中,高度重视当今科

学技术的作用,大力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借以不断提高医疗预防技能

和医疗器械设备的现代化。卫生部门是推进生命科学发展、管理、维护生命健

康权益的职能部门。生命科学是当今科技发展最活跃、最重要的领域之一,它不

断给医学发展以巨大的动力是人类对自身生命现象和疾病本质的认识不断进入

新的阶段。

卫生法律法规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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