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风险管控 > 正文

就业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8 20:06
本文关于就业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8日讯:

1.招聘员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招聘员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可以参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人员招聘人员招聘是组织及时寻找、吸引并鼓励符合要求的人,到本组织中任职和工作的过程,是组织运作中重要一个重要环节。组织需要招聘员工可能基于以下集中情况:新设立一个组织;组织扩张;调整不合理的人员结构;员工因故离职而出现的职位空缺等等。

通常有内部提升和外部招聘两种途径,两种方式各有优劣势。人员招聘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并遵循必要的原则进行。

2.就业的法律依据

p>;《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集体合同规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幽灵战狼163

|

发布于2016-05-11 01:06

评论

3.招聘员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招聘员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可以参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第二十八条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人员招聘

人员招聘是组织及时寻找、吸引并鼓励符合要求的人,到本组织中任职和工作的过程,是组织运作中重要一个重要环节。

组织需要招聘员工可能基于以下集中情况:新设立一个组织;组织扩张;调整不合理的人员结构;员工因故离职而出现的职位空缺等等。

通常有内部提升和外部招聘两种途径,两种方式各有优劣势。人员招聘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并遵循必要的原则进行。

4.求职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应聘求职过程中,很多不法企业充分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迫切心情而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设置了各式各样的就业陷阱,给社会和就业人员带来了具大的危害和人生权益的伤害, 求职“陷阱”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聘职位与实际不符,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与实际表述的不相符

具体现象:有单位在刊登招聘广告时在具体职位及岗位职责描述时含混不清,对用人要求的

标准不明确,没有严格的界限。还有的则直接把其它公司的招聘内容照搬过来,换成自己公司的名称,应聘者在录取后才发现实际工作内容与招聘岗位并不一致。

解决办法:

1)在这种情况下,沟通是主要的,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的想法和意图,是否是因为公司一时的不得以或其它苦衷,然后决定去留。

2)对自己的职业目标明确的情况下,告诉自己这个岗位是否适合自己,自己是为什么而要获取这份工作,是为生存、还是职业需要发展。但是,向阳生涯职业咨询专家的指出,如果一个企业连岗位都不能具体的描述,其发展前景,可想而知。

3)向企业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如果确是公司刻意隐瞒欺骗,那就通过交涉来解决,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面试时收取费用

具体现象:用人单位变相收取各种费用,如报名费、培训费等等,其实是一些企业变相敛财的手段和方法。

解决办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报名费或保证金。招聘面试是一种双向选择的机会,无论是求职者还是招聘单位,并没有为对方提供任何具体的服务,所以根本不应涉及费用,如有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等,很可能是想骗取求职者口袋里的金钱,此时,一定要拒绝交纳。可以想像,这样的公司连考虑也不用考虑的,还是多花点时间来寻找更合适的吧。

3、薪酬模糊,浮动幅度大或不按时发放

具体现象:企业在新员工录用后,对于待遇,不给予明确的答复,含糊不清、在签定用工合同的时候,也不说明具体待遇。

解决方法:

1)在企业录用前,就必须要和对方明确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具体待遇,具体为:试用期工资、相关补贴,正式录用后的待遇、保险与福利(具体保险与福利,如失业、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相关补贴。了解清楚后,问明以何种方式说明,同时,是否在合同中加以备注,这点很重要,因为,可以最低的降低风险。

2)正式入职后,一定要把薪酬待遇谈清楚,并在相关合同中注明,同时,可以向同单位的人员了解,否则入职以后你就被动了。

3)一旦发现企业不履行其工资、保险与福利可以向有关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及时解决,以免更大的损失。

4、试用期无甚过失被解雇

具体现象:一些行业企业如酒店、中介公司等为了降低企业管理成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利用试用期的低工资,正式录用后的高工资来引诱求职者,在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以无端的理由解雇用工者。《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没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就根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试用期。

解决方法:

1)求职者在应聘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的了解进入这个行业的特点,特别是完全依靠劳动力成本、技术比较低的企业,在进入这样的企业前,最好能和改企业的员工进行了解,多方面的打听。

2)签定用工合同,明确了解企业用人制度和岗位制度,特别是相关的劳动法规。

3)在工作的时候与员工多交流,建立很好的员工基础,以便在被无故解雇的时候,有员工在劳动执法不妙调查的时候,能给予支持取证。

4)椐理力争,无理的总是胆怯的,必要的时候和及时想有关部门举报,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5.大学生毕业就业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一、就业法律风险管理的事前防范 (一)规划职业生涯,为就业奠定基础 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个人在对职业生涯的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总结研究的基础上,对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经历及不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结合时代特点,根据自己的职业倾向,确定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

借助职业生涯规划,可克服求职时遇到的困难和阻碍,避免就业风险。日前,上海就业促进中心调查发现,41%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最大的就业困惑是缺乏明确的求职目标和规划。

②教育部学生职业生涯规划项目专家周其洪指出:“职业生涯规划对大学生来说越早越好,早一些认识自己,明确方向,就能打有准备的就业之战。同时,职业生涯规划还有助于拓宽视野和就业渠道,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念,缓解就业的心理压力。”

③对大学生来说,只要确立了人生的追求目标、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就能树立起价值判断的坐标系,理性分析所应聘的职位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人生规划相一致,从而不被世俗潮流蒙蔽,识别就业陷阱破绽,规避法律风险。 (二)客观评估自身能力,明确择业标准 定位不准是大学生在就业中产生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

大学生风华正茂,一方面很容易高估自己,另一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盲目求职,必然会存在一定风险。大学生在就业时,一定要客观评估自身能力,保持相对冷静的意识、平和的心态,为自己设定一个心理底线;要明白求职实际上是在为自己寻找一个奉献才华、收获成长的平台,要把单位的发展和自己将要做的工作放在首位,而将利益放于次位,这样才能客观地审视就业风险。

同时,不要过分追求自己的职业生涯而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一些不平等条约,或者因过分追求单位的表面光环而放弃对自身权益的争取和保护。 (三)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 根据央视东方时空栏目调查发现,有55%的大学生遭遇过就业陷阱④,这一数据说明了就业过程中侵权现象普遍存在。

究其根源,主要还是大学生缺乏法律支持。因此,要预防和控制就业风险,大学生在求职前应主动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如《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草案)》和劳动部制定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人事部制定颁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颁布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做到知法用法,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能力,明确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对于潜在的法律风险,提前做好应对方案。

就业法律法规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