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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时间:2023-12-06 14:44
本文关于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12-06日讯:

一、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的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及本级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二、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

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账簿与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审查审计监督主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三、2020年工会费预算管理办法?

会经费管理办法是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的。

工会经费要上交给总工会,目前大部分地区由地税机关代收,然后缴入总工会。总工会再按规定拨缴一定比例的工会经费给企业。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开支范围通常包括:

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职工活动费。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

四、预算管理办法?

根据个人管理实践总结的步骤纲要

1、组建预算小组

通常是企业实际管理者、财务主管、各部门负责人,制定预算政策、分工实施预算计划

2、确定预算范围

根据管理现状和管理层要求,可以是:费用预算、收支预算、成本预算、全面预算等;

2、确定预算方法

可以是:同比递减法、零基础预算(预算项目和数值不参照历史同期,根据实际工作计划调研制定)等;

3、制定预算报表

根据范围和方法设计报表,主要有项目和预算期计划、实际、差异数

4、制定预算流程

预算谁做、何时做、谁审核、谁批准、预算平衡会的召开、实际数据谁汇集、超支审批办法、预算总结报告的编制、预算奖惩办法等

5、预算编制

业务部门或财务部门协同编制、审核、平衡会调整额度、批准下达

6、预算实施情况统计

业务部门按额度控制支出,财务部门或统计部门编制报表

7、预算控制

超支的审批

8、预算总结

财务部门和部门一同分析差异原因,由财务形成预算报告,召开预算总结会,找到管理关键点指导管理工作。

9、预算奖罚

奖励贡献人员和节约部门、处罚超支和计划不准的。关键是对可控部分奖罚,注意尺度避免今后预算大家预留水分,这也是预算审核的关键。

主要内容的简单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里边的细节可以提问再交流。

五、工会预算的编制内容有哪些?工会预算的编制内?

①基层工会必须按全总统一规定的表格填写;

②预算报表中各科目的“编制依据及说明栏”中,应简要填写编报的依据及计算方面,以便审核;

③根据预算编报情况,写出预算编报说明书附在首页,说明书主要内容:预算编制的原则,收、支预算总的情况。收入预算中重点说明“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情况;支出预算中重点说明“会员活动费”、“职工活动费”等项目。并写明保证完成收支预算各项措施;

④本预算应经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委员)审查,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⑤预算编妥后,应将预算报表、说明书、加报表封皮装订成册,封皮和表内各页均应加盖公章及有关人员名章。

六、工会采购管理办法?

工会的采购管理办法是指以公司联合体为主要形式的集体采购行为。

它的目的是将企业的采购力量集中起来,以便拥有更多的谈判空间,更有利的实现采购经济,并降低采购成本。

一般来说,工会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认真研究,有效选择;规范执行,完善监督;公平竞争,省总体成本。

七、工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 使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 《中国工会章程》 《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 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 “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 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 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 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 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 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 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 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 (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 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 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 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 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 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 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 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 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 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 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 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 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 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 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 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 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所在 省级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 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 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省级工 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 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 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 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 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 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 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 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 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 的伙食补助费。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 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 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 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 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 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 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 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 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即:新年、春节、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 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 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 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 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 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第九条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 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 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 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 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 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 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 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 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 因致困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 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 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第十条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 身建设以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

  (一)培训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 培训发生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有关部门制定的培训费 管理办法为准。

  (二)会议费。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委员会、常委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 各项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有关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 法为准。

  (三)专项业务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 设、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 室等创建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办的图书馆、阅 览室和职工书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 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女职 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 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 其奖励支出。

  (四)其他业务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发放兼职工会干部 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用于经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 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必要的 办公费、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 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支出。

  基层工会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发放补 贴的管理办法由省级工会制定。

  第十一条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 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第十二条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 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第十三条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 他各项支出。包括: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 赞助等。

  第十四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 定,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 承担,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 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经费 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 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应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 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依法、 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 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 年度预算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与 预算编制审批程序一致。

  第十七条基层工会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 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并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层工会经费年度财务决算需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 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基层工会应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 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 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基层工会应根据自身实际科学设置会计机 构、合理配备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工会 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条 件的,由设立工会财务结算中心的乡镇 (街道)、开发区 (工 业园区)工会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或者委托本单位财 务部门或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或聘 请兼职会计人员代理记账。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全国总工会负责对全国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 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 “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省以下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本级和下 一级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下一级工会 应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 情况。

  第二十一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 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 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 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账簿与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 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 性。审查审计监督主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进行审查监督。

  第二十二条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 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 “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 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 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基层工会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情节较轻 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 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省级工会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产业和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 支出范围,明确开支标准,确定审批权限,规范活动开展。 各省级工会制定的实施细则须报全国总工会备案。基层工会 制定的相关办法须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华全国总 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 2014〕23号)和 《全总财务部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 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 2014〕69号) 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基层工会预算编制审批管理办法由全国总 工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八、工会预算动用结余意思?

“结余:意思是结算后的剩余。 属于会计术语,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一般指在年底、月终等进行结账时的核算结果。

结余资金是指结算后当年剩余的资金,是在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而造成的当年的剩余资金,一般指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即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在当期未使用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或基本支出的结余,也就是指在结算的时间段里,由于工作目标尚未达到而暂时没有使用完的资金。具体可以分为基本支出结转和专项资金结转。

九、公积金预算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预算是指经住房委员会批准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的财务收支计划。

  公积金中心应于年度终了前,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预算。

  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

  公积金中心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建议,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由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草案,经住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批复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公积金中心应严格按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执行情况。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公积金中心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说明情况,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十、党费预算管理办法?

党费预算管理的办法,包括党费的收缴管理办法和党费的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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