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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所掌握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2 06:54
本文关于理财所掌握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涉及哪些法律法规其核心内容是什么

1、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 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外资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和托管业务市场准入事项的通知 8、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 9、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2.p2p理财产品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于出借理财收益的合法性

根据《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允许自然人等普通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并允许出借方到期可以收回本金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

关于提供居间撮合服务的合法性

根据《合同法》第23章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特别是第424条规定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关于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及可执行性

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不能因为合同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就否定其法律效力。同时,《电子签名法》中还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确肯定了符合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效力。

关于债权转让的合法性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的债务人同意。

3.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比如:一、基本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16.基金会管理办法17.储蓄管理条例18.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9.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二、机构与人员管理规则1.金融机构管理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4.在华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暂行办法5.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6.城市合作银行管理规定7.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办法8.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管理办法9.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10.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1.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12.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规定13.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章程(范本)1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暂行办法15.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16.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17.外资金融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暂行规定18.《外资金融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关于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规定20.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人股的暂行规定 三、业务经营管理规则 (一)信贷资金管理1.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贷款通则3.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4.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 (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及风险管理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2.城市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3.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4.防范和处置金融机构支付凤险暂行办法 (三)存款与利率管理1.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2.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3.通知存款管理办法4.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5.制止存款业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于规则 (四)现金管理1.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 (五)会计结算管理1.银行账户管理办法2.票据管理实施办法3.支付结算办法 (六)外汇外债管理1.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2.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3.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4.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5.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6.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7.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8.外汇账户管理暂行办法9.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10.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七)债券管理1.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2.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券管理办法 (八)内部控制及监督检查 l.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2.非现场稽核监督管行规定3.中国人民银行现场稽核规程(试行) (九)信用卡管理1.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四、其他有关规则1.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2.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暂行规定3.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4.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 出处:/view/11004946.htm?fr=aladdin。

4.个人理财为什么要学相关法律知识,掌握法律

第一理财是要根据每个人或家庭的具体财务状况和非财务状况来做出的综合规划,财务状况是指你的职业和收入的详细情况、消费支出的详细金额、现有财产的分布信息等;非财务状况如你的性格偏好、家庭成员的结构和相互间关系等情况。

这就涉及我们的财务信息和个人隐私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二理财是贯穿一辈子的事情,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在不断发展变化,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财务需求也不断地跟着发生变化,需要不断调整我们的理财方案,而一次或两次的理财顾问解决不了长远的问题

5.关于民间借贷的投资理财相关的法律法规

担保融资 理财法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利率的相关规定

最 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通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

二、司法部关于民间借贷规定

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担保法》关于担保的相关规定

《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一、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突出特点是向不特定多数人吸收资金。

二、恒胜担保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担保理财业务,与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是恒胜担保既不吸收也不占有借贷双方的资金,恒胜担保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同时为符合担保条件的借方提供担保服务。恒胜担保的民间借贷双方实行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自觉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并从法律层面保护出借人收回借贷资金和利息的权利。

《合同法》第211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6.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有哪些

1。

了解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民事权利有多种分类标准,通常我们按照权利内容的性质划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人身权和综合性权利。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不具有专属性。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具有专属性。

而综合性权利是指由财产权与人身权结合所产生的一类权利,其内容既包括财产利益也包括人身利益,专属性不是十分强烈。 2掌握合同基础知识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意。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也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体现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是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的结果。 在理财规划业务中,客户所填写的申请书视为要约,而理财规划师所在机构所寄送的价目表、说明书等为要约邀请。

客户的申请一旦被理财规划师所在机构所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在理财规划业务中,理财规划师代表所在机构接受客户的申请,即表示做出承诺。当然,在实际工作中,理财规划师在审查完客户的申请后,均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完成之际成立。 合同是双方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的结果。

而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的方式可以表现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理财规划服务合同条款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理财目标、工作内容、理财方案的交付方式和期限、理财费用、合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以及理财规划师所在机构的特别声明等。

合同的履行是一个过程,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整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的过程。 概括地说,合同的履行应坚持三个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

3。了解信托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典型的信托是由三方当事人构成的法律关系即它是存在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一种关于财产的委托转移、管理处分以及受益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委托人是将财产委托转移他人的人,是设立信托的人。

委托人的权利包括: (1)知情权 (2)变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权 (3)撤销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 (4)解任受托人权 根据信托设立的基本要求,委托人应该承担的主要义务如下: (1)财产转移的义务 委托人作为信托关系的设定人,负有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的义务。 这是委托人最大的义务。

(2)保证信托财产合法性的义务 委托人必须保证设立信托的信托财产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3)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义务 即委托人设立信托不得损害其债权人的利益。

(4)支付报酬或费用的义务 信托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如果属于有偿信托,委托人有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如果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中自己垫付了有关费用或因正当处理信托事务而使自己遭受损失,委托人有补偿的义务。

受托人的权利有: (1)受托人有报酬请求权 受托人是否有权取得报酬,取决于如下情况:其一,信托合同是否有明文约定,只有信托合同上有明文约定受托人才享有报酬请求权,否则无权取得报酬。 其二,受托人是否属于营业受托人,如果受托人属于营业受托人,自然是一种有偿信托。

(2)优先受偿的权利 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受托人义务包括: (1)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信托财产的义务 (3)不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义务 受托人除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4)不混同信托财产和自有财产的义务 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 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不擅自利用信托财产进行关联交易的义务 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除非信托合同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 (6)对信托财产独立财务处理的义务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保存处理信托事务完整记录的义务 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并对委托人、受益人的情况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8)向受益人支付利益的义务 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7.求与投资理财职业相关经济政策 或法律法规

相关职业有:理财师、金融分析师、企业顾问、投资顾问等;目前相关的经济政策或法律法规中:职业法规《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

行业法规《证券法》、《担保法》、《合同法》、《保险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商法》、《公司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等。经济政策相关的有很多,了解渠道有:关注国家重要会议解读(十三五、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财经新闻2频道,财经网,或者一些微信公众号。

理财所掌握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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