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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经济法规中有关合同法的内容 求个两三点 考试中……速度求答案啊

时间:2022-11-27 07:12
本文关于运输经济法规中有关合同法的内容 求个两三点 考试中……速度求答案啊,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11-27日讯: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征:
合同是双方行为 是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法律作出规定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买卖、赠与、租赁、融资租赁、借款、承揽、建设工程合同、运输、保管、仓储、 技术合同、委托合同。
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
保险、担保、典当、合伙合同、旅游、雇佣、劳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悬赏、培训、演出。
2、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这是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划分的。 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就是典型的诺成性合同


3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区分的法律意义:如果是要式合同,合同缺乏形式要件就不能成立和生效;而不要式合同,当
事人可采用任何形式,合同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4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是负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另一方是享受权利而不负担义务的
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



区分意义:履行义务的顺序不同


5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依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有偿合同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实践中常见的买卖、租赁、运输、承揽等合同,均属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求合同法试题答案。谢谢大家帮忙解决下

不能得到支持。
理由:自己结合案例总结一下此题考的是关于格式合同方面的知识
一、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订,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格式合同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对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合同法》条39,条40,条41。


1、提示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

2、合同法规定了某些格式条款直接无效(第40条)

提供格式条款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在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按照不利于格式条款制定方的利益来解释(第41条)。

4、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第41条)

急急急!合同法考试!案例分析!

构成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属于合同履行前的违约,而不是合同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的违约,所以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发生的时间的区别。其主张的唯一条件就是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律规定的将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将不履行合同的危险,如特定物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将标的物转卖给第三人,或买受人在付款期到来之前转移财产和存款以逃避债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其承担预期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商务合同中,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所以不安辩权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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