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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香港

时间:2021-05-15 10:05
本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香港,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15日讯:

1.现在哪只基金是投资港股的

目前的基金只能投资在中国境内的股市、债券等。

只有QDII才准许投资到全球市场。

中行已推出市面上首款以“境外偏股型基金”为投资对象的QDII(代客境外理财产品)———中银稳健增长(R),内地居民可通过该款产品将手头的人民币投资于香港股市。

中国工商银行表示, 由即日起推出直接投资香港股市 QDII 产品。

当中,不超过五成的资金会投资在香港挂牌的中国企业, 包括 H 股、红筹股及新上市的国企股等,其余资金将进行亚洲固定收益投资。

工行之前共获批20亿美元 QDII 额度。

2.各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称呼分别是什么

在不同的国家,投资基金的称谓有所区别。英国和中国香港称之为“单位信托投资基金”;美国称为“共同基金”,日本和中国台湾则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这些不同的称谓在内涵和运作上无太大区别。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形成独立的基金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投资工具。

扩展资料: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积少成多的整体组合投资方式,它从广大的投资者那里聚集巨额资金,组建投资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和经营。在这种制度下,资金的运作受到多重监督。

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与一般金融信托关系一样,主要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个关系人,其中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订有信托契约。但证券基金作为金融信托业务的一种形式,又有自己的特点。

如从事有价证券投资主要当事人中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托管机构,它不能与受托人(基金管理公司)由同一机构担任,而且基金托管人一般是法人;基金管理人并不对每个投资者的资金都分别加以运用,而是将其集合起来,形成一笔巨额资金再加以运作。

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

证券投资基金存在于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起着把投资者的资金转换成金融资产,通过专门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再投资,从而使货币资产得到增值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者对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负有经营、管理的职责,而且必须按照合同(或契约)的要求确定资金投向,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4、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证券投资工具:

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凭证即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基金单位、基金股份)与股票、债券一起构成有价证券的三大品种。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券完成投资行为,并凭之分享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承担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证券投资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基金

3.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是什么意思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于7月1日起正式展开,中国证监会也在受理申请前一日就基金互认安排下的常见问题做出解答,包括24个问题,对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各方面细节做出解释。

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为两边市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下同),有意在香港出售的内地基金需满足的要求包括基金是根据内地的法律法规及其组成文件成立、管理及运作;基金是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须已成立一年以上;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基金不得以香港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及在香港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0%。

中国证监会解释指,初期内地市场中的分级基金、保本基金暂不纳入互认范围,内地互认基金若为香港投资者新设一类份额,基金管理人需要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向投资者披露可能产生的风险,履行适当程序并报备中国证监会。

内地基金通常按照持有期限长短适用不同赎回费率,而香港一般不收或收取固定赎回费用,对于这一差异,中国证监会表示,内地基金可以通过单设一类份额等方式面向香港地区投资者销售,适用固定赎回费率,并依法计入基金资产。

内地基金销售数据实行电子数据传输,中证监会指出,内地互认基金的香港销售机构也可以向其指定机构申请销售机构代码。

同样,有意在内地市场出售的香港基金需满足六方面要求,即在香港注册的公募基金(即持有证监会九号牌),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2.5亿港元;不得以中国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及在内地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比例不得超过50%。

中国证监会公布的细节解释进一步指出,香港基金申请资产规模是指基金在申请试点时的规模。同时,在基金互认初期,中国证监会将不会限制每家基金申请互认基金的数量,原则上满足条件均可申请。

在信息披露方面,内地与香港投资者原则上应获得公平一致的对待。因此,按照香港法律法规面向香港投资者的公告,也应同时向内地投资者提供,并使用简体中文。同时,任何提交给香港证监会的产品公告也需同时提交给中国证监会。

在具体申购、赎回方面,在内地与香港同是工作日的情况下,跨境销售的互认基金份额才可开放申购赎回,但不得影响互认基金在原地区销售时投资者的相关权利。此外,内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香港互认基金代理人,可以销售其代理的香港互认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管理人应委托代理人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技术平台(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与销售机构进行数据交换,完成基金份额登记数据的备份。

由于基金互认计划要求香港基金在内地销售规模占比不得超过50%,中国证监会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对申购赎回数据进行监测及预警管理,确保持续满足内地销售占比的要求。当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占比接近50%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管理和控制,并向投资者披露。若超过50%,管理人应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暂停该基金在内地的销售。

4.我国港台地区基金业的发展状况如何

中国香港的投资基金业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起步。

90年代 中期以来,香港地区基金资产管理业务增长迅速。特别是香港特 别行政区政府为解决人口迅速老化与退休保障制度不健全的矛 盾,从2000年开始施行了“强积金”计划,任何18~65岁在职人士 都需要参加该计划,以协助香港的就业人士安渡退休生活。

截至 2001年5月底,香港强积金的资产净值已近224亿港元,这些资 产有45%投资于均衡基金,22%投资于保证基金,17%投资于股 票基金,13%投资于保本基金,另有3%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和 债券基金。(数据来源: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香港基金的总规模超过银行存款规模。

来自香港投资基金公 会的数据显示,2006年年初至当年10月,香港的股票型基金销售 情况良好。其中,销售额最大的两类股票型基金为:新兴市场股 票基金销售额38。

26亿美元,大中华股票基金销售额24。35亿美元。

台湾地区的投资基金诞生于1983年。 1986年,台湾地区开始 发展面向岛内投资者的基金。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基民的户数 已超过200万户,占所有台湾地区居民的10%,基金的总规模约占 银行存款的13%。(数据来源:证券时报)在基金发展初期,台湾地区的民众大多对基金认识不足。

对 此,基金业开展了一系列的投资者教育,除了介绍基本观念、公 司背景与特点外,还有“基金风险收益等级”一每一只基金都 会以RR1至RR5标示风险分类等级,第一个R是指Risk(风险),第 二个R是指Return(收益),而数字1~5代表由低而高。 这个标示同时 也向投资者说明了风险与收益关系是成正比的,对于很多人“低 风险、高报酬”的不理性预期给予了指正。

5.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正式注册互认基金,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015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正式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同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7月1日以来,中国证监会共收到并受理17只香港互认基金产品的注册申请,香港证监会共受理超过30只内地互认基金的注册申请。 注册审查过程中,中国证监会按照《基金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审核,于12月18日正式注册了首批3只香港互认基金,分别是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行健宏扬中国基金、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类型分别为股票指数型、股票型、债券型。

香港证监会按照香港有关法规的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审核,于同日正式注册了首批4只内地互认基金,分别是华夏回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总体上看,两地互认基金获批数量基本对等,内地互认基金由于申报数量较多,获批数量则略多于香港互认基金获批数量。

香港互认基金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其在内地的销售、信息披露等行为将遵守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日常监管。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将不超过50%。

6.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是什么意思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于7月1日起正式展开,中国证监会也在受理申请前一日就基金互认安排下的常见问题做出解答,包括24个问题,对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各方面细节做出解释。

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为两边市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下同),有意在香港出售的内地基金需满足的要求包括基金是根据内地的法律法规及其组成文件成立、管理及运作;基金是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须已成立一年以上;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基金不得以香港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及在香港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0%。中国证监会解释指,初期内地市场中的分级基金、保本基金暂不纳入互认范围,内地互认基金若为香港投资者新设一类份额,基金管理人需要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向投资者披露可能产生的风险,履行适当程序并报备中国证监会。

内地基金通常按照持有期限长短适用不同赎回费率,而香港一般不收或收取固定赎回费用,对于这一差异,中国证监会表示,内地基金可以通过单设一类份额等方式面向香港地区投资者销售,适用固定赎回费率,并依法计入基金资产。内地基金销售数据实行电子数据传输,中证监会指出,内地互认基金的香港销售机构也可以向其指定机构申请销售机构代码。

同样,有意在内地市场出售的香港基金需满足六方面要求,即在香港注册的公募基金(即持有证监会九号牌),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2.5亿港元;不得以中国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及在内地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比例不得超过50%。中国证监会公布的细节解释进一步指出,香港基金申请资产规模是指基金在申请试点时的规模。

同时,在基金互认初期,中国证监会将不会限制每家基金申请互认基金的数量,原则上满足条件均可申请。在信息披露方面,内地与香港投资者原则上应获得公平一致的对待。

因此,按照香港法律法规面向香港投资者的公告,也应同时向内地投资者提供,并使用简体中文。同时,任何提交给香港证监会的产品公告也需同时提交给中国证监会。

在具体申购、赎回方面,在内地与香港同是工作日的情况下,跨境销售的互认基金份额才可开放申购赎回,但不得影响互认基金在原地区销售时投资者的相关权利。此外,内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香港互认基金代理人,可以销售其代理的香港互认基金。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人应委托代理人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技术平台(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与销售机构进行数据交换,完成基金份额登记数据的备份。由于基金互认计划要求香港基金在内地销售规模占比不得超过50%,中国证监会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对申购赎回数据进行监测及预警管理,确保持续满足内地销售占比的要求。

当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占比接近50%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管理和控制,并向投资者披露。若超过50%,管理人应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暂停该基金在内地的销售。

7.内地与香港注册首批互认基金共有哪7只

首批北上和南下基金已正式出炉。内地与香港注册首批互认基金共有7只,其中中国证监会18日注册了首批3只香港互认基金,分别为:

1.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

2. 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

3. 行健宏扬中国基金,

可以进入内地市场发售。

香港证监会注册首批4只内地互认基金分别是:

1. 华夏回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2.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资金、

4. 广发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以进入香港市场发售。

据了解,首批精选的“北上”和“南下”产品均为各公司的旗舰产品,以华夏回报基金为例,作为老牌的绩优基金,华夏回报已成立12周年,净值增长了789.22%,共分红72次,是内地分红次数最多的公募基金。

8.香港与内地基金市场又有什么不同

香港的基金市场已发展了三十多年,主要的特色是国际化:无论是成立的基金公司、投资的市场及资产类别,以至产品的注册地都包括本地及海外市场。最近十年,随着基金投资日趋普及,以及强制性公积金条例的实施,本地投资者的基础才逐步壮大起来。

香港的基金种类极其多元化,由股票类到债券类,由房地产类到对冲基金都一应俱全;而投资的地域、行业更广泛,由新兴市场到成熟市场,由专门投资于天然资源行业到投资于消闲行业都有。

香港基金业法制健全,监管松紧适度。

香港证监会提供灵活的机制,让一些相当规范的市场所批准之基金公司或产品能有效地进入香港市场。而为了确保产品能配合香港市场的独特性,香港证监会就信息披露等加入一些额外要求,务求令香港投资者可获得全面的信息。最近几年的发展进一步突显了此模式的优点,特别是能带动产品创新及推动市场多元化的发展。香港也是全球范围内最先允许向散户销售对冲基金的市场之一。

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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