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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言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时间:2021-05-10 21:45
本文关于非言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10日讯:

1.南太湖1号私募投资基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融资项目投标之前相关部门明确需提供10亿资金证明

近期,有基金销售公司(业务员)通过网络向投资者推介一款基金产品:南太湖1号私募投资基金。记者通过与之联系,获悉了该款基金得相关信息,融资主体:湖州市稷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预计规模:6亿(可分期),预计年收益为8.5%、8.8%、9.0%;管理人:上海三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将用于湖州吴兴区美食城和地下空间PPP项目得开发建设。

通过中国招标网查询,记者发现湖州市吴兴区美食城及地下空间开发PPP社会资本投资采购项目预审资格公告明确:该项目位于吴兴区吴兴大道与经三路、经四路交界处;项目总投资10亿元;合作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回购期8年;申请人资格审查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提供银行出具得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用于本项目投资建设的意向资金支持证明文件。

融资项目目前仍处于征地阶段

采访期间,记者发现:该项目最终由中新房东方有限公司于本年8月中标,并由其子公司湖州市稷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运营。然而,记者在该地块所归属的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处获悉:此地块正在实施拆迁征地工作。招标方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工作人员表示:此地块的前期土地平整工作仍没有展开。

而且,湖州市稷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公司中新房东方有限公司在投标之前早已被要求提供了相关的资金证明,这融来的资金又作何用呢?湖州市稷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有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私募是由一个离职人员联系的,他在职时拥有公司的相关资料,也运作过此事,后来公司终止了此项目。总公司也在公司主网以及相关媒体上予以过公告,具体项目须与公司法务部门确认才可。

私募管理人母公司颉资本表示会关注

为此,记者先是赶到了上海三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上公示的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55弄17号”,然而此处只有一家电商公司;后又赶至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37楼,还是没有;最后记者找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 1905 室,其母公司颉资本相关人员接待了记者。

两名不愿意向记者透露姓名、自称是上海三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颉资本工作人员的男子在了解了记者反馈的相关信息之后,表示:三任公司是公司下属的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原来的地址已经不用了,现在就在此处办公。至于记者所反馈情况,他们需要经过了解后才可回复,最后他们只愿意给记者留下一个公司前台的电话。截止记者发稿,记者也未能接到该公司的任何回复。

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是哪一年颁发

15日《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这是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自律规则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从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的募集主体、募集程序、账户监督、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揭示、冷静期、回访确认、募集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等方面,《办法》首次系统地构建了一整套专业、具有操作性、适应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阶段和各类型基金差异化特点的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中国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办法》对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行业募集行为、塑造私募投资基金“买者自负、卖者尽责”的信托文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办法》的正式生效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上述负责人强调,在《办法》发布到正式实施的3个月过渡期内,募集机构应当尽快完成相关行为整改和内部制度建设,切实做好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基金合同的制定、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监督协议的签署以及《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的配套准备工作。

正式实施后,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严肃执行自律规则和行业标准,一旦发现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情形将作出相应的自律处分,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情形,将移送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募集程序需严循三个层次 从我国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两年以来的行业治理实践中看,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缺乏可操作性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越来越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和痛点,违规募集成为私募基金乱象之源,行业形象和社会评价受到置疑。

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培育行业健康发展生态基础出发,《办法》确立了私募募集行为标准、规划了行业募集行为路径、厘清了私募基金与各种非法集资的界限,为私募基金行业正名。 《办法》明确了三个重要问题:一是明确了私募基金两类募集机构主体,即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以及在中国证监会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基金销售机构受托募集私募基金;二是明确了募集机构承担合格投资者的甄别和认定责任;三是引入资金账户监督机构,明确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订监督协议,对募集专用账户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募集机构挪用,并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办法》规定了募集程序依三个层次层层递进。首先,募集机构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的内容仅限于私募管理人的品牌、投资策略、管理团队等信息;其次,在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完成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后,募集机构可以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具体私募基金产品;最后,募集机构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才可签署基金合同。

同时,对于募集机构的募集行为,《办法》确立了六项义务:第一,在不特定对象群体中,通过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问卷调查筛选出特定对象作为潜在客户;第二,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针对特定对象推介与其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产品;第三,充分揭示私募基金产品的风险,既保证私募性,又提示风险性;第四,募集机构须实质审查合格投资者相关资质,要求投资者出具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后方可签署合同,明确禁止非法拆分转让;第五,强制设置投资冷静期,借鉴行业最佳实践、国际惯例以及《保险法》的规定,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投资者在冷静期内有权解除基金合同;第六,探索回访确认制度,由募集机构的非募集人员履行回访程序,进一步确认投资者的身份和真实投资意愿等,只有在确认成功后方能运用投资资金。回访确认制度不仅是“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的重要体现,更能遏制“飞单”给私募基金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不同投资者实施差异化安排 值得提出的是,《办法》坚持了分类管理、适度管理的原则,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等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资冷静期要求作出差异化安排。 同时,针对自然人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作出了差异化的保护安排和程序性要求,针对自然人投资者,募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履行各项义务;针对专业机构投资者,募集机构可以不履行投资冷静期以及回访确认义务;针对符合《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投资者,募集机构可以豁免履行六项义务。

此外,针对回访确认制度,考虑到目前资产管理行业尚未完全实现全行业功能监管、统一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标准的实际情况,为避免产生“劣币驱逐良币”式的不公平,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公示信息中公示是否建立回访确认制度,鼓励和引导募集机构按照《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实施回访制度。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鼓励投资者充分行使自身权利,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主动要求基金合同中设置回访确认条款。

3.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并非是地下的非法的不受监管的基金,它是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的,是一种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普通投资者之所以认为私募基金神秘,原因就是不向投资人以外的群体提供任何信息。事实上,私募基金确实没有任何义务提供信息。

私募基金的优势就在于不公开。 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

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在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更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有两种渠道可以买到私募基金:一种渠道是通过一些以"投资公司"冠名的私募基金公司来购买。

不过投资前,你要看这些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是否包括有价证券投资。另一种渠道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

私募基金与每个客户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特点是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账户,所有账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你的资金量比较大(最少要50万),可以去所在证券公司的大户室打听一下。 所有投资方式都有一个原则,收益越大,风险越大。

所以,你投资私募基金,最好选择熟悉的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基金经理,不熟不做。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还是非常大的。

赚钱者有之,在二级市场投资失败而损失的私募基金也比比皆是。 。

4."私募基金"是违法的吗

1、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美国麦道夫。

2、目前中国的私募按投资标的分主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目前较少,如金诚资本、星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PE,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 3、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实、华夏等基金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股票或债券,不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能投资房地产,不能投资有风险企业,而私募基金可以。

非言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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