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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月新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17 16:48
本文关于20173月新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2017新法律法规有哪些

2017年法律有哪些新的法规条例

全国法律法规

国防交通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

新年一马当先的就是两部与国家安全和国防相关的法律实施:2016年9月3日公布的国防交通法,与2016年4月28日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国防交通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国防军事立法,也是党和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一部贯彻这一战略的重要法律。它共9章60条,明确了国防交通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规范了国防交通规则、交通工程设施、民用运载工具、国防运输和交通保障等方面制度。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则是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共7章54条,包括总则、登记和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该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2.2017新法律法规有哪些

全国法律法规 国防交通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 新年一马当先的就是两部与国家安全和国防相关的法律实施:2016年9月3日公布的国防交通法,与2016年4月28日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国防交通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国防军事立法,也是党和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一部贯彻这一战略的重要法律。它共9章60条,明确了国防交通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规范了国防交通规则、交通工程设施、民用运载工具、国防运输和交通保障等方面制度。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则是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共7章54条,包括总则、登记和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该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3.2017年法律有哪些新的法规条例

2017年新规定 2017年1月1日新政策 2017年新出台的法律如下:

1、社保改由地税征收

2、城乡享受平等医保待遇

3、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

4、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应公布

5、大病补充医保全面实施

6、预防职务犯罪有法可依

7、高考取消三本录取批次(“三本”院校的“帽子”,将在今年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8、交通违法实施全面扣分

9、航班延误可免费食宿

10、放生活动不能再“任性”

4.2017年和2018年新修订的法律有哪些

1. 《环境保护税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征,这将意味着征收了近40年的排污费正式谢幕。

这是我国政府第一次对污染排放企业征收环保税,以解决过去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据估算,环保税征收规模将达500亿元。

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按照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每吨5元~1000元不等,工业噪声按超标分贝数,每月按350元~11200元缴纳。2.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也将正式施行。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环境质量责任,增加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明确“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新法规定,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新《水污染防治法》还加大了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在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基础上,提高了罚款幅度,比如将对企业超标、超总量的罚款由“排污费数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改为“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八章、94条,分为总则、核设施安全、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核事故应急、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核安全法对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等,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和风险防控。法律规定,国家建立核设施安全许可制度。

核设施营运单位进行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等活动,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在法律责任方面,法律不仅规定了违法的处罚金额和相应处罚措施,并提出了核损害赔偿制度。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通过投保责任保险、参加互助机制等方式,作出适当的财务保证安排,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履行核损害赔偿责任。作为我国首部核安全法,此次新制定的核安全法贯彻落实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从高从严核安全标准体系,为实现核能的持久安全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4. 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7年12月17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决定,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方案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

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具体情形。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情形不适用本方案。

方案明确了执行目标:“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这也意味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成为我国未来的常态化机制。5.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和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车购税是按照总车价不含增值税的10%进行征收。

一台30万元的新能源车,免缴车购税后可节约3万元。税务机关依据工信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免税手续。

6. 贷款买新能源汽车,首付仅需15% 即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本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同时,按照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政府对于插电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的补贴将从2018年开始逐年退坡20%,到2020年之后取消补贴。7. 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

该法修。

20173月新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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